仙桃市农村垃圾分类保洁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仙桃市农村垃圾分类保洁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仙桃市农村垃圾分类保洁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仙财采计[2019]5590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仙桃市村镇清洁工程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就其“仙桃市农村垃圾分类保洁电动三轮车”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HBDX/2019/063
二、项目名称:仙桃市农村垃圾分类保洁电动三轮车
三、采购内容:农村垃圾分类保洁电动三轮车 100 辆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80万元整,供货期:30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规定内容;
3、供应商应为具有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货代理商(供货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供应商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2)本公告中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注:代理公司对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提供资料的受理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齐全性负责;投标时,评标小组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11月29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华馨小区15巷10号)。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出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15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开标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华馨小区15巷10号)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中标人应承担评标所发生专家评审费。
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仙桃市村镇清洁工程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3*****75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云 联系电话:133*****714
联系地址: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华馨小区15巷10号)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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