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招标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6
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9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人电话:********
招标内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项目
询价函
一、询价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项目询价函。
(二)询价工程概况:
本项目用地位于白云机场北工作区,现国际1号货站大楼东侧,现代理人库北侧,飞粤大道西侧,空港横十六路南侧。项目用地属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中性货运站预留发展用地,用地面积18600平方米。
物流大楼楼高28米,地下2层,地上6层,层高分别为:负一层5.7米、负二层4.2米、一层5.7米、二至三层4.5米、四至六层4.0米,建筑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62338平方米。(其中地下22040平方米,地上40298平方米)本工程为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
(三)询价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工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高支模监测系统进行系统的监测,采取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管理监督措施,协助现场施工人员及时发现高支模系统的异常变化,及时分析和采取加固等补救措施,当高支模监测参数超过预设限值时,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预防和杜绝支架坍塌事故的发生。
模板支撑系统预压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根据监测数据信息化指导施工,及时调整预压及混凝土浇筑方案。
2、结合施工进度、现场情况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投产后的主体结构进行沉降监测。
(四)其它要求:除以上询价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上报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对接,上传监测技术成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按期按要求提交竣工技术资料、结算资料,满足询价人的档案归档要求。
(五)项目限价:308750元
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报价,报价人报价须低于询价人总价限价,如报价文件所报总价超出本项目的限价,询价人有权将其报价作废。报价包含在约定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工作所有内容(综合单价包括完成监测工作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往返的交通费及通讯费用、税费、完成监测任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及相应技术规范的所有工作内容,设备材料费、检测点布设及维护费、人工费、办理监测相关许可、技术工作费、设备进出场费、报告编制费以及税费、风险费等其它费用均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及一切税费(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间的各种不利因素及措施,应充分考虑到与现场其他工作单位的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综合在询价报价中。
3、报价人接到成交通知后须即刻按询价人要求开展工作,合同签订事宜同时进行。
(六)项目位置: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号货运站以东,机场飞粤大道以西。
(七)服务周期为:接到成交通知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暂定为2021年8月31日)。
二、合格报价人条件要求:
(一)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监测范围须含建筑物及结构构件(高大支模)专业、工程测量专业,且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报价人必须已向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三)报价人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管理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上完成合作商注册。
(四)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的处罚期内,且从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过不良记录。
(五)报价人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过去3年内曾与报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报价人不满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四、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工程建设指挥部520办公室)
五、报名须知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联系人方式等。报名文件须A4纸打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齐缝章,否则我司有权将其作废,报名文件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送达。
(二)报价文件:
1、需阐述开展工作的方案及实施计划、包含费用报价及构成说明(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报价且为含税价格);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在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办理过信息登记手续的证明材料。
5、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的处罚期内,且从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由报价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报价人与询价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由报价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提供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管理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上完成合作商注册的证明文件(注册页打印加盖公章)。
8. 提交“公平竞争承诺书”(参考格式附后);
以上资料需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齐缝章,报价文件提供一正三副原件及电子版(U盘或光碟),报价文件在评审当日提供。
六、报价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评审当日,具体时间以我公司邮件通知为准。
(二)报价文件需包含询价人提出的全部内容,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弄虚作假,视为无效报价。
(三)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四)报价人需将纸质报价文件于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五)报价人需对报价文件予以密封并盖公章。
(六)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若响应报价的单位不满足三家,询价人有权重新再次询价,或者可与报价人直接进行价格谈判,以谈判后的价格为准,报价人需无条件同意此项要求。
七、评审程序
1.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评审小组成员集中进行评审,评审顺序由评审小组确定。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后确定成交承包商。
2.拆封:在每一报价文件评审开始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纪委的监督下拆封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并交给评审小组成员。
3.评审内容:包括报价人的基本情况、响应程度、服务承诺、业绩情况、服务实施方案、报价等与项目有关的事项。
4.评审小组对报价人陈述内容有疑问的部分,有权向报价人质询并要求报价人做出澄清、说明,但不得对报价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八、评审办法
(一)询价小组对报价人的报价进行有效性审查,审查表如下:
报价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报价单位





1

报价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

报价人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管理平台(http://wz.gamc.cn/)上完成合作商注册。



3

报价人必须已向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4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监测范围须含建筑物及结构构件(高大支模)专业、工程测量专业,且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的处罚期内,且从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过不良记录;报价人与询价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
1.每一项符合打“√”,不符合打“×”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二)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报价,评审小组将各报价单位所报的总价进行算术平均数计算的结果作为报价总体水平的参考价。当有效报价等于参考价时,有效报价得分为100分;将有效报价与参考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3分,中间值采用插值法计算,最多扣至0分为止。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小组按上述评出有效报价文件的报价得分后,将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三)若有效报价人少于三家单位,询价人有权重新再次询价,或者可与报价人再进行价格谈判,以谈判后的价格为准,报价人需无条件同意此项要求。
九、成交通知
1.评审结束后,询价人将发出成交公告,公告结束且无异议后,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则第二成交候选人有资格递补为成交方。
十、签订合同
1.成交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1个月内与询价单位确认项目采购服务合同。采购服务合同内容应与《合同法》、《询价文件》、《成交通知书》、评审会议上明确的要求保持一致。合同违约责任等其他未明确事项,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2.采购服务合同一式拾贰份:询价单位执玖份、成交承包商执叁份。本项目的合同采用简式合同。
3.签订合同时,询价单位根据需要有权对部分内容作局部调整,但需经双方共同认定。
4.若成交承包商放弃成交项目或擅自在签订合同中改变最终承诺条款时,由询价单位在参与成交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成交承包商。
十一、合同款项支付
成交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和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询价人相关人员审核确定后,以转账的形式支付给成交承包商。
合同款项支付详见合同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20-********
邮箱:********19@qq.com
邮编:51047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法人授权委托书

现本人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对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项目所要求的服务进行响应,被授权人代表本公司处理与该询价项目有关的报价及后续合同处理等相关事宜,本人均同意并认可。
本授权书于签字日期后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
日期:

被授权人(签名):
日期: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对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并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自愿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工程

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 托 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乙方(服 务 方):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现有国际1号货运站东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的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工作为顺利开展工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述委托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注:本合同所有涉及委托人甲方支付的条款均是指经委托人甲方审核后由业主设立的专用账户支付。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理解,互为说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如下: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三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合同及其附件;
(2) 本合同及其附件;
(3) 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 图纸资料。
1.2 本合同附件包括:
(1) 附件一:本合同使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 附件二:图纸资料;
(3)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第三条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编制监测报告并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工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高支模监测系统进行系统的监测,采取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管理监督措施,协助现场施工人员及时发现高支模系统的异常变化,及时分析和采取加固等补救措施,当高支模监测参数超过预设限值时,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预防和杜绝支架坍塌事故的发生。
模板支撑系统预压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根据监测数据信息化指导施工,及时调整预压及混凝土浇筑方案。
3.2结合施工进度、现场情况编制沉降监测报告并上报审批后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投产后的主体结构进行沉降监测,遇特殊情况时,及时提出观测警报。
3.3乙方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上报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对接,上传监测技术成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认可。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按期按要求提交竣工技术资料、结算资料,满足询价人的档案归档要求。
第四条技术要求
本项目楼高28米,地下2层,地上6层,层高分别为:负一层5.7米、负二层4.2米、一层5.7米、二至三层4.5米、四至六层4.0米,建筑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62338平方米。(其中地下22040平方米,地上40298平方米)本工程为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
监测技术规范及标准见附件一。
4.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
(1)测点及测量设备埋设
混凝土支架变形应采用位移计等精度较高的设备作为观测点,便于实施自动化采集;采用位移计等传感器必要的时候采取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准确的支架位移参数;观测点设置于关键部位或薄弱部位,一般设置于模板单元框架顶部的四角、四边中部以及中部受力较大的部位;每个支撑结构应设置稳定的基准点,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不得影响现场的正常施工;
倾斜观测点应采用高精度倾斜传感器,安装点位于支撑体系的特征点处,如支撑体系四角、长边中点等,以及其他根据施工现场特点需要重点关注的部位。设备埋设需要由专用扣件,确保传感器埋设稳固。此外,传感器需与通讯设施模块分离,两者通过软线连接,避免通讯设备在更换电池、设置参数过程中对监测结果的干扰。
轴力观测点应采用高精度轴力计,应在支撑体系底部布设。布设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受力较为集中部位等有代表性的位置。由于布设于底部,需要对安装位置基底进行清理,并在基础面与传感器之间垫钢板,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0mm。另外需确保所在的立杆与模板和传感器均密切接触,避免悬空。
(2)监测内容
(3)根据高大模板工程在施工过程的存在的:整体倾覆、局部塌陷的工程事故形式,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监测。
(4)监测频率
从支模板完成、钢筋安装完成、开始浇筑混凝土前各观测一次;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实施实时观测,一般监测频率不超过30分钟一次(预计9个小时浇筑)。浇筑完混凝土之后第一天每隔4小时观测一次;第二天每隔8小时观测一次;第三天每隔12小时观测一次。之后根据观测结果,若变形处于稳定时可以不用进行观测,否则一直进行到观测变形稳定。
4.2主体沉降观测
本项目应在地上部分主体结构施工开始前进行首次观测,每施工一层时进行一次观测,在二次结构完成后、装修工程完成后、设备安装后应进行观测,在竣工验收前亦应进行一次观测(在施工过程中如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竣工后3个月进行一次观测。对于突然发生严重裂缝或大量沉降以及在主体基础附近施工大型设备基础等特殊情下应增加观测次数。
第五条技术服务成果交付及工程档案资料要求
5.1技术服务成果交付
监测成果须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相关规定、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符合合同及建设单位档案管理规定。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
现场完成监测工作后3天内(经甲方许可7天内),监测人员分析监测数据及累计数据的变化规律,并经监测组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提交正式报告(一式捌份)。如果监测结果超过设计的警戒值即向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发出警报,提请有关部门关注,以便及时决策并采取措施,并在24小时内将监测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单位和甲方。监测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供监测总结一式捌份报告。
(2)主体沉降观测
必须按观测批次分别出具初步观测报告,在完成一次建筑单体所有观测工作后的3天内(经甲方许可7天内),分别按建筑单体出具正式观测报告一式捌份,完成所有观测工作后3天内(经甲方许可7天内)按要求提交正式观测报告一式捌份。
5.2工程档案资料要求
(1)乙方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甲方档案管理规定。
(2)所有档案装具包括档案盒、档案卷皮等都必须到甲方综合档案室统一购买。
(3)乙方必须在项目完成后60天内,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
(4)乙方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若不符合甲方工程档案规定,甲方将不予接受,工程不予结算,并扣留全部工程尾款。
第六条合同期限
6.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义务完毕后60日终止。
第七条费用及支付办法
7.1 经双方商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综合单价包干。
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额20%,即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
(2)服务过程中累计支付一次进度款,支付金额不超过审定的已完工程价款的80%。
(3)完成合同所有工作内容,提交结算报告通过审核,且项目归档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总额的95%
(4)项目通过结算复审,甲方支付乙方所有结算余款
(5)如累计实际监测量、费与合同监测量、费的差异超过15%,乙方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合同变更报批手续,合同变更经批准后,变更部分可纳入合同总价并按合同进度款方式支付进度款。超出部分未经甲方同意后擅自实施的,结算时不予认可。
第八条各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协助提供场地条件,保证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2) 甲方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8.2 乙方责任
(1) 乙方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内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作好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 乙方应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交成果文件,若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无法提交服务成果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甲方允许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扩散、转移甲方提交的图纸、资料及监测资料等,因乙方违反本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责任。
(4)乙方在监测前须到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应遵照执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未能取得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无法开展监测工作,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自行承担自己的相应损失。
(5)乙方在监测期间,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相应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对监测过程中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6)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本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监测技术力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监测人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监测等相关工作。
(8)监测工作需在相应规定的时间和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不能影响工程其他工序的实施。若不能按相应规定的时间和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监测的,则每违约一次扣罚1000元。对于不合格的结果,应立刻通知监理单位及甲方。
(9)乙方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乙方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甲方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甲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9.2 除法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9.3 除法定和合同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履行;
(3)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9.4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解除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9.5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9.6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应进行补充完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因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成果,每超过一周,减收该部分费用的2‰;超过8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 10%作为违约金。
10.3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则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款。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1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终止后,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外泄漏与本合同项目、本合同及甲方的业务和经营有关资料。
11.2 本合同终止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也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本合同适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3)《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粤建监字[1998]027号文;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5)《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 02-98;
(6)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7)国家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 图纸资料(只需要提供电子版)。
附件三 工程量清单。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大楼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合同的补充协议

原合同号:
发包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承包人:
业 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项目法人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号为 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原合同中凡涉及发包人支付的条款均是指:经发包人审核后,由业主设立的专用账户支付。
二、原合同中凡涉及承包人开具发票的条款均是指:以业主公司名称为发票抬头,涉及增值税业务的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它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凭证。
三、原合同中凡涉及承包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受益人均应当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四、业主仅对项目款项支付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产生的争议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按原合同约定方式解决。
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原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仍按原合同的条款执行。
本协议由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原件九份,合同发包方执五份,合同承包方执两份,业主执两份。

发包人: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包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业 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64.pdf">http://wz.gdairport.com/UploadFiles/主体沉降监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测项目-工程量清单_20191122********64.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沉降监测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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