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中湖)夜景观亮化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镜湖(中湖)夜景观亮化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松原市镜湖(中湖)夜景观亮化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镜湖(中湖)夜景观亮化照明工程 已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松原市规划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包括亮化照明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电源接引、电缆敷设 、灯光控制、调试以及保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295万。

2.2工程建设地点:松原市江南城区青年大街东、镜湖北路以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8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8 月 30 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松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松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管理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开标前投标企业必须经过上述三个部门审查批准,确认其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允许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7月 12 日至 2011 年 7 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到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8月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原市规划局

地 址:松原市松原大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付明涛

手 机:130*****858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邮 编: 130022

联系人: 江 思 潼

电 话: 182*****575135*****340

电子邮件: lei7895@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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