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消防大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22 17:2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天府三街1266号,联系方式:陈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联系方式:谭女士、张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谭女士、张先生,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承诺函和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交纳谈判保证金证明材料;(5)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7)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9)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1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1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14)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复城国际4幢14层1406-1407号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9-11-25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9-11-26 17:0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9-11-25 09:0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9-11-26 17: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11-28 11:0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1-28 11:00 |
谈判时间 | 2019-11-28 11: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复城国际4幢14层1406-1407号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复城国际4幢14层1406-1407号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现场报名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购买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交款方式:银行电汇、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款单位: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新都支行;银行账号:****************;交款截止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1、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未同时提供保函原件和复印件按未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处理;2、保函受益人为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保函内容须包含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函金额不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少于六十日;4、退还保函时凭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办理,联系电话:***-********)。 |
预算金额(元) | *******.95 |
采购品目名称 | 房屋修缮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一、项目概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对消防综合大楼局部屋面找坡防水、室内装修损坏修补、室外场地塌陷修复、场地铺装整改、局部景观调整、局部外立面改造等。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三、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2、供应商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要求提供施工材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四、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采购人发出开工令后90天内完工。2、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60%,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3、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1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本项目范围的工程因质量问题、施工不到位等而造成的维修、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4、验收标准:4.1由采购单位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4.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进行验收。5、其他:安全要求:在生产、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如所使用的施工材料涉及国家强制认证(CCC认证),供应商须承诺所使用的施工材料均符合国家强制认证的相关规定,在供货时一并提供相关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1、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预算执行号:(2019)1877号,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454,093.95元(含暂列金),品目编码及名称:B0801 房屋修缮。3、文件售卖咨询:涂女士,电话:***-********;保证金咨询:邓先生,电话:***-********。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5、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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