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文旅海外社交媒体营销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烟台市】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文旅海外社交媒体营销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烟台文旅海外社交媒体营销推广项目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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