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2020年医务陪护外包服务(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2020年医务陪护外包服务(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ZCTCW-1 9-10007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四、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2020年医务陪护外包服务 | 1 | 720000 | 年 | 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2020年医务陪护外包服务。采购预算:72万元,详见第四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
五、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以营业执照为准;
3、谢绝联合体。
六、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磋商供应商应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入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的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2-03 09:30:00
八、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三楼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炬光园西路130号)
九、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2-03 09:30:00
十、 磋商地址: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三楼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炬光园西路130号)
十一、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磋商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4.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鑫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大厦502室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潘晓静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炬光园西路13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2/201911/a9c4521f-dabd-422d-9c0c-348c34223a97">鹿城精神病院护工招标文件(重)--发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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