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地震物资采购-标段2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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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2日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消防设备 | 72小时地震救援包 | 详见“需求信息,技术规格” | 100 | 台 | 4800 | 480000 |
2 | 消防设备 | 泛光灯 | 详见“需求信息,技术规格” | 10 | 台 | 2000 | 20000 |
无.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基本资格条件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19年8月-2019年10月”)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5、磋商文件获取:无。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 |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树 | 联 系 人: | 高枫 |
电 话: | ****-******** | 电 话: | 155*****588 |
地 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学堂园路1号长沙市消防支队 | 地 址: | 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房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19 年11 月22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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