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档案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康马县档案馆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ZHP-********1
康马县档案馆建设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这些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康马县档案馆建设工程;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1个标段。办公楼建筑面积773.38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
(三)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投资;
(五)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 ;
(六)工期为:四个月;
(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参加施工单位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不良记录,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区内投标企业须持有本工程《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区外企业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三、本项目施工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1年 7月 12日至2011年 7月 16日,每日上午 10时 00 分至12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日喀则市青岛路28号明珠宾馆302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预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原件;
(6)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1)、(2)、(4)、(6)、(7)、(8)复印件和(3)、(5)原件装订成册。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 标 人:康马县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558
传 真:139*****144
邮 箱:liuhg999 @163.com

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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