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图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图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就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图书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图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HZC-2019-H1105

三、项目预算:231484.00元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图书采购项目

1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4.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须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购买磋商文件要求,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及经办人在内的最近一次社保(五险)缴纳证明(含社保明细)及纳税凭证;

5.相关资质证书;

6.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磋商文件发售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下午13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1*****787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青年南路61号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手机:188*****292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图书 旅游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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