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综合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灵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综合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丘县民政局的委托,就灵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综合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综合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HZC-2019-H1104
三、项目预算:*******.31元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本次磋商采购共4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灵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电梯采购 | 1 | 项 | 348000.00元 |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
2 | 灵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厨房设备采购 | 1 | 项 | 304586.00元 |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
3 | 灵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消防装备采购 | 1 | 项 | 455720.00元 |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
4 | 灵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装修 | 1 | 项 | 422614.31元 |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及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四包供应商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以下要求仅作购买文件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3.投标人及经办人在内的近六个月内的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含社保明细)及纳税凭证;4.第四包需相关资质证书;5.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磋商文件发售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丘县民政局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5*****322
地址:大同市灵丘县站东社区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手机:188*****292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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