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路名牌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浦东新区路名牌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东新区路名牌更新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道路管理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浦东新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24日03: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1月19日12:00至2019年11月26日12: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97,,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09日13:30 | ||
开标地点 | 浦东新区张江镇祖冲之路1530号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855.8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庆群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道路管理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浦东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浦北路33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东新区路名牌更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营业执照需有金属标志牌的制造或加工经营范围,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日期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为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当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数不得大于2家,须由提供设备单位担任牵头人,并使用项目主办方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路名牌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0299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浦东新区路名牌的设计要求制作,并在指定位置更新安装A型路名牌(LM1500*360*2)和B型路名牌(LM1500*450)和C型路名牌(LM1200*360)等,工程共涉及名牌7658套,并完成相关附属工程。投资规模为1855.83万元。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1-19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6 1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联合体协议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9 12:00:00至2019-11-26 1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成功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后,请被授权代表人(需为牵头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6日,每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祖冲之路1530号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2-09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浦东新区张江镇祖冲之路1530号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提供投标文件壹正肆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网上投标回执(盖公章)、投标保函原件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3)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2、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3、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投标保函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银行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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