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综合食堂劳务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综合食堂劳务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综合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本单位地址位于仓山区福湾路811号,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综合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报价人(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并获得食品经营许可。

四、本项目采用最低报价中标 的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仓山区福湾路811号。报价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并注明报价人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中须有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单、承诺函,以上材料各壹份,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付款方式:食堂所有结算均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中标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收款人与出票人名称必须一致。

七、本托管服务费最高限价:15(不含)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考虑价格、市场等一切风险,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进行了解,报价人不踏勘现场的,视同对本项目情况已经了解,采购人将认为报价人已了解场所情况,并充分理解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九:报价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1、工作任务:报价人中标后工作任务主要是拟定主副食品供应计划、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及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具体由主厨提前一周开好菜单和数量(包括需要补充的烹饪佐辅料)报告采购方审核。每天菜品保留样品两天以上,以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时备查。中标方负责菜肴口味,食品安全,控制浪费,清洁卫生,提高职工满意度等。采购方对中标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乙方同时负责甲方戒毒人员的配餐,依据甲方提前一天告知的配餐标准及用餐人数制定餐标,并报甲方同意。如就餐人员或餐标有变更,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中标人应当保证供应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的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采购人的监督。米、肉类、蔬菜、水产品、副食品类、食用油、酱油、生抽、虾油、醋、味精、辣椒酱、番茄酱等应到证件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超市购买,所购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且必须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一品一码。采购人将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食堂留样必须按照卫生局的要求:每种菜留样120克、放在留样冰箱保存48小时。其中是米必须为一级优质大米,油需为国内知名品牌。对不按采购人《食堂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制度、操作管理制度、食品质量监督制度等)落实的现象或问题,采购人监督部门将予以相应扣罚金500-1000元不等,确保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新鲜、卫生。

2、供餐模式:套餐形式。乙方每周提前向员工公布下周菜谱,提供中餐套餐服务,每餐至少供应7道菜式或现炒。保持新鲜与热度,供应卫生、美味的膳食服务。且应根据市场价位制订每种菜品的合理单价。员工每人月均消费312.5元。公务、会议接待、戒毒人员餐按需求安排,按照采购方意见制定菜单。我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餐模式与标准。

3、派驻人员要求:管理人员、厨师、丁板、仓管和勤杂工等岗位(总人数大于等于3人),且人员配备比例合理,其中采购员需采购人认可,全部人员须为公司正式员工(进驻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交采购方备案)。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方报备服务人员个人信息情况,若遇人员病假,须有同等级人员暂时代替工作。中标方服务期间应避免人员频繁变更,确实有变动须向采购人报备。中标人应定期改善菜品口味,变换菜品样式。

 4、中标方需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派驻人员办理五险一金意外险等相关手续,派驻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及待遇标准,新员工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5、派驻员工均需办理健康证,且该健康证需在服务期间保持有效。

6、食堂委托管理要求:

(1)中标方不得将食堂转承包或分包;

(2)中标方应委托一名具有厨师证的项目负责人常驻食堂负责日常管理;

(3)中标方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提供聘用员工的合法合理的待遇。中标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方保留采购票据并按制度建立台帐,定期与采购方核对帐目并验收食材,以确保所有主副食品质量合格。菜金每月先予垫付,次月上旬凭已验台帐按刷卡金额结清;

(5)验收不合格的食材一律给予退换,并保留相关退换凭证;

(6)食堂消费必须使用采购方提供的餐饮收费系统,不得擅自收取现金,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7)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规定时间准时开餐,为采购方民警、医务人员、戒毒人员提供全年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以及采购方必要的公务接待用餐。

(8)中标方的人员在采购人范围内,应当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中标方的人员不得无故进入采购人除餐厅外的其他办公、对外服务区域,不得私自携带采购人的物品离开,违者将按采购人规章处罚。

(9)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承诺派驻工作人员,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同时配备经相关专业培训、有一定餐厅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不允许抽烟,不留长指甲,在工作场所须统一着装。佩戴围裙、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达到卫生标准。

(10)中标方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

(11)中标方应当保证制作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采购人的监督,对投诉和所提出的建议问题限期整改纠正;

(12)中标方在服务期间因业务需要与采购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采购人无关;

(13)中标方要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做好保洁区域的卫生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食堂的垃圾必须袋装并集中到采购人指定垃圾场地内;

(14)中标方应针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做好必要食品的储备工作,确保正常就餐。

(15)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采购人: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7*****529

监督电话:********

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

1.根据贵单位提供的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综合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后,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愿意按(报价)元(人民币)并按上述询价公告的条件及内容要求提供服务。

2.一旦确定我方为成交中标商,我方保证按上述询价公告的条件及内容与贵单位签订合同,承担相应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按贵单位要求完成。

报价人法人代表:(签字)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报价单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综合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采购

1

总报价(元)

报价人:(加盖公章)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劳务 综合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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