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扶贫交通振兴工程包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扶贫交通振兴工程包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说明

根据霞浦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霞浦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建设霞浦县扶贫交通振兴工程包项目,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通过。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霞浦县交通运输局经本级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霞浦县扶贫交通振兴工程包PPP项目。

2.2项目所在地:福建省霞浦县。

2.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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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G228(纵一线)霞浦沙江沙塘里至溪南德土鼻段公路工程、国省干线公路联七线(S201)霞浦县赤岸大道(火车站)至路亭(柘荣界)段公路工程、县道X984牙溪线洪山桥至水门段公路改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子项目一:G228(纵一线)霞浦沙江沙塘里至溪南德土鼻段公路工程

项目设计为二级公路,路线起点位于沙江镇沙塘街村接在建S201(起点桩号K110+756),经金山佛境、方厝城、古县村、岭头村、沙江镇梅浿洋村、小马村、后仓村、大坪村、头村、八堡村、龙湾村、坡头村、炉坑村、青甲垄、溪南镇傅竹村、南坂,终于溪南镇德土鼻(与国道353线衔接,终点桩号K136+677.317)路线全长25.921公里。

子项目二:国省干线公路联七线(S201)霞浦县赤岸大道(火车站)至路亭(柘荣界)段公路工程

项目设计为二级公路,起于位于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村,起点桩号为K63+300,路线总体走向由南而北,经桥头村跨罗汉溪,途经后岙村、天门岭、圭心坑村、三尾垄、崇儒乡溪边村、霞坪村、岚下村、樟桥村、溪西村至柏洋乡坂头村、上厝村、西宅村、洋里村,终点位于霞浦县柏洋乡谷山村路亭隧道霞浦柘荣交界处(柘荣段路亭隧道起点K3+250),终点桩号为K100+366.335(路亭隧道全长1241米,其中:霞浦境内长810米,柘荣境内长431米,初步设计阶段霞浦境隧道一并归入柘荣段批复,本次霞浦段初步设计终点(K99+556.335)为路亭隧道霞浦界隧道端口起点),路线全长37.16公里。

子项目三:县道X984牙溪线洪山桥至水门段公路改建工程

改建路段全长12.6公里,路基宽度7.5米,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全路幅沥青混泥土路面,洪水频率大,中桥采用1/50,小桥涵和路基采用1/25,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

2.5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额约116181.9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7814.54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110.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征地拆迁费)24533.00万元,基本预备费3723.84万元。:

2.6纳入PPP项目投资规模:约116181.93万元,最终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金额为准。

2.7运营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公路和附属设施的小修保养、日常清扫保洁等工作(具体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按照《福建省普通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执行)以及沿线的农副产品销售点、高立柱户外广告的社会化运营。

2.8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注册住所(宁德市霞浦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项目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项目公司中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投资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及合作期内的运营维护工作。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10%:90%的股权比例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时间在满足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下,按资金需求计划及建设进度逐步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2.9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形式,项目公司通过经营沿线的农副产品销售点、高立柱户外广告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

2.10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可以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

(1)项目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其它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规定,结合金融机构对自有资本金的要求,设定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10%:90%的股权比例提供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额25%的自有资金,具体自有资本金以经政府方批准的投资额为准,通过注册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且应保障项目进度不受影响,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项目合作期内,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不得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2.11合作年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自PPP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各子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后分别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目运营期均为12年,独立结算和付费。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1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霞浦县扶贫交通振兴工程包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以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申请文件无效。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投标申请人须承诺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5)条款要求

(6)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的投标申请人需满足本款要求)

(7)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存款金额不少于2.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存款证明(同个公司不同账户同一时点金额可以累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7亿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加值);

③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除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部分以外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8)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五年内,投标申请人作为投资人投资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1.6亿元的投资类项目(包括PPP、BOT、BT、BOO、BTO、TOT、ROT、DBFO等运作方式,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9)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10)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开标室),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ningde.gov.cn/350921)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300万元,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10154]。

8.4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8

8.5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国资大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林先生、谢先生

电话:****-********

10、监督单位:霞浦县财政局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资申请

招标编号:FJTP-********010154

项目名称:霞浦县扶贫交通振兴工程包PPP项目

致: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霞浦县扶贫交通振兴工程包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月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月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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