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钢公司炼钢二次除尘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水钢公司炼钢二次除尘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水钢公司炼钢二次除尘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已由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战略通字(2019)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钢公司炼钢二次除尘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水钢公司炼钢二次除尘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水钢公司战略通字(2019)104号文立项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水钢公司厂区内
2.2项目规模:首钢水钢钢轧事业部3×100t转炉现配备有二次除尘系统两套(1#转炉二次烟气除尘和精炼炉除尘系统共用一套,2#、3#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系统共用一套),新建炼钢转炉二次除尘系统一套,对原有的二次除尘系统(两套)进行提升改造,以满足国家环保最新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新建、改造除尘设施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岗位粉尘浓度≤8mg/Nm3,炉前捕集罩入口管道负压≥800Pa。
2.3计划工期:270天
2.4招标范围:2.4 招标范围:2.4.1 新建一套布袋除尘系统,负责治理1#转炉二次烟气、1#转炉吹氩站、LF炉顶吸、喂丝位烟气、东面钢包热修及合金叉车卸料位烟尘,除尘系统处理风量不小于950000m3/h。风机全压不小于5500Pa(80℃),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岗位粉尘浓度≤8mg/Nm3, 炉前捕集罩入口管道负压≥800Pa。2.4.2 对现有的两套二次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1)对原1#转炉及精炼炉二次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处理风量不小于650000m3/h,风机全压不小于6500pa(80℃),过滤风速不大于0.8m/min,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岗位粉尘浓度≤8mg/Nm3,炉前捕集罩入口管道负压≥800Pa;负责2#转炉二次烟尘、2#吹氩站除尘、2#炉炉后合金烘烤和西面钢包热修等产尘点的捕集。(2)对原2#转炉、3#转炉二次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处理风量不小于650000m3/h,风机全压不小于6500pa, 过滤风速不大于0.8m/min,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岗位粉尘浓度≤8 mg/Nm3,炉前捕集罩入口管道负压≥800Pa;负责3#转炉二次、3#炉吹氩站除尘、3#炉合金烘烤和R3皮带上料系统等产尘点的捕集。2.4.3其它相关内容。(1)新建烟气管道、管廊,用于从各收尘点连接除尘装置并排放。(2)配套建设低压配电室、操作室等公用辅助设施。(3)外围配套公辅设施:本项目外围配套公辅设施主要包括给排水管网、供电设施、供气设施(业主方指定接点,由投标人负责实施)。(6)竣工环保专项验收监测由投标人委托且水钢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监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7)特种设备检验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8)其他相关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如安全、消防等辅助设施。(9)因工程建设施工对原有设施、设备(如:厂区道路、绿化带等)造成损坏,承包方负责原样恢复。(10)动力介质接点(由投标人负责实施)项目所需动力介质主要有水、电、氮气等。生产用水:由风机房通风设备水供水管供给,并返回风机房通风设备水回水管网。电源:10KV高压电源由能源公司06变引出、低压电源从就近3#低压室引出。氮气:由能源公司低压氮气总管(DN219)引出。(11)工程项目涉及的所有土建(含设备基础)及地基处理设计及施工。工程设计中建(构)筑物的施工费用是以各阶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为界(设备、工艺、结构等设计超过-3.00米的部分除外)。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以上(含-3.00米)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管线、沟槽等,以及因工艺、结构设计超过-3.00米的基础,均由投标人负责,其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以下(不含-3.00米)孔桩和地基处理设计及施工属于总承包范围,其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该部分工程费用按《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并下浮15%(基准),投标人需结合企业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须作出不高于指导定额的优惠承诺和材料预算单价。除本招标文件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以下(不含-3.00米)孔桩和地基处理设计及施工费用另行报价外,其余工程费用和报价由投标人纳入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招标人增加费用或投资。(12)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单行本专篇的编制及评审并承担相应费用;方案评审,施工图设计、审图,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协助招标方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节能、消防等政府部门评审,项目验收,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13)施工阶段:含经招标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后的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等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委托第三方环保监测验收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含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14)首次安装材料及介质(布袋、液压、润滑油脂等)等的采购、施工。(15)施工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拆除,地下管网的改迁,场地处理由投标人负责。(16)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所有内容、性能指标考核及技术要求。2.5绝对工期:27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无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无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1月 25 日至 2019 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二部(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迈德国际A2栋15楼)报名。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4.3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现场报名。4.4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请务必提供上述现场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42@qq.com,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同意后电汇至下列帐号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账户名】: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号】:****************0479【开户行】:建行贵阳北京路支行。并将电汇凭证电子版发送至********42@qq.com。不按规定汇款的单位,导致无法开具发票,我公司概不负责。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迈德国际A2栋15楼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 年12月17日 10 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迈德国际A2栋15楼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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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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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冶金北路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
邮编: | - | 邮编: | 550081 |
联系人: | 任建刚 | 联系人: | 兰正旭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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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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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贵阳北京路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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