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FDHW********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公安消防大队,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长春市二道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消防大队食堂农副产品供应项目;
2.2招标范围: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配送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2.4配送时间及地点:长春内共五处配送地点,分别为东荣大路中队、东荣大路小型站、东郊中队、亚泰中队、英俊消防队,且每日在7点之前将当日所需副食等物品送达中队,如遇特殊恶劣天气等情况在与中队后勤管理人员沟通后按照约定时限送达即可;
2.5 采购预算:约¥120万元;
2.6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2供应商应是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实体经营店或连锁机构;
3.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4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检疫、环境标准、能提供配送副食品的食品检测报告,禽肉类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检疫证明;
3.5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副食品配送业绩;
3.6近三年(2016年-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月 25日至2019年 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投标报名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新东路与广德街交汇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7*****388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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