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专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专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 标 编 号:【ZHONGAN】-2019-41



吉林省众安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734号)对“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人: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1.2项目名称: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内容:



标段信息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元)



第一标段



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专业技术服务



1



*******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1.5 服务地点: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指定地点。



1.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半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接续运维服务1年。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其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018年的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企业近半年的依法缴纳完税证明、项目参与人员近半年社保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众安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4.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众安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6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业技术服务 预警 空气质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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