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9年“三品一标”及农业品牌建设补助资金公示
关于下拨2019年“三品一标”及农业品牌建设补助资金公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作用,促进“三品一标”及农业品牌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余姚市<农业政策补充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农〔2019〕144号)精神,为确保资金补助的公开、透明,保障资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补助对象
农业企业、通过“三品一标”认定(认证、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团体和专业技术机构。
二、补助标准
1.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万/个。
2.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5万/个。
3.新整体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0万/个。
4.整体认定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万/个。
5.绿色食品续展认证产品2万/个。
6.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15万/个。
7.新认定有机食品2万/个(同一主体最高不得超过4万)。
8.新认定绿色食品3万/个(同一主体最高不得超过6万)。
9.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30万/个。
10.获得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基地)15万/个。
联系人: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陈帅联系电话:********
公示期为7天。
附件:************************1.xls">2019年“三品一标”及农业品牌建设拟补助对象名单及补助经费附件2.xls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5日
标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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