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泊车(二期)招标公告
智慧泊车(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泊车项目(二期)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招标核准2019-1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智慧泊车项目(二期) 2、建设地点:沧州市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光荣路100个、千童大道58个、海丰大道68个、开元大道220个、上海路24个、黄河路218个、凤凰城南街169个、九河路258个、北京路32个、浮阳大道366个、迎宾大道169个、清池大道155个路边泊位以及财政局停车场泊车位29个、市政府停车场泊车位34个,共计1900个泊车位在现有设备基础的情况下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智能化改造内容主要为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地磁、视频桩、高位视频)、全方位的监控配套设备设施、信息诱导配套设备设施、数据储存设备以及视频等数据传输所需的通信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4、招标范围: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壹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资质。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6 09:00至2019-12-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16 09:30,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20楼 | 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楼招标部 |
邮编: | 061001 | 邮编: | 061001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郝立卫 |
电话: | 电话: | 153*****675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zzb201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130*****608********2 |
标签: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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