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井市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龙井市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龙井市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9-SG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龙井市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龙井市龙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18年龙井市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总投资3684.68万元。
(3)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市区。
(4)标段划分:2个
一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①站前胡同、丹凤胡同、颐园居胡同、名仕路、博士街、学仕胡同、龙延路、果农新村的市政公用工程(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热力工程);
②龙延路1、2号混水站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工艺管道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自控工程);
③如意雅居附属设施工程:公厕、垃圾中转站、滤液收集池工程、围墙、外网(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管道工程、电气外网工程);
④花好悦圆公厕、垃圾中转站、滤液收集池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
二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①鱼水路的市政公用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路灯照明工程);
②花好悦圆附属设施工程(包括:给水管道工程、采暖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电气外网工程);
③花好悦圆围墙。
(5)工期要求:2019年12月25日至2021年10月30日,工期676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须提供不同投标项目班子)。
(5)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鲜章),否则不予受理: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④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⑤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⑥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企业、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3)购买二标段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书等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企业、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一标段1500元/套,二标段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8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大厅6楼东侧)。
(3)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龙井市龙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龙井市海兰西路99号
联系 人:赵延辉
联 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系 人:李工
联 系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龙井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48
举报邮箱:信函举报ljsshb@126.com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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