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三甲港水闸金属结构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与工程规模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项目性质一致,其余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甲港水闸金属结构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T19175) 3、预算编号:01-19-046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甲港水闸位于浦东新区,1979年建成,主要担负着该地区的防汛排涝、挡潮、引调水等任务。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工作闸门及构件维修保养、零部件检查、除锈、防腐处理;更换滚轮、止水装置及固定不锈钢螺栓;液压启闭机及钢丝绳打磨、油漆保养、加润滑油等。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服务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25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02 1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界面信息;(2)有效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25 13:00至2019-12-2 13: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应于本公告“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6:00 时,到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777号B栋1楼进行现场报名资料核验,届时须携带上传资料的原件到现场验证及购买磋商文件,未验证的单位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0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2-06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777号B栋1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777号B栋1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自带无线上网网卡;(3)电子投标文件投标签收回执。(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电子版1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