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平台应用(智能OBD部分)智能OBD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物联网平台应用(智能OBD部分)智能OBD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物联网平台应用(智能OBD部分)智能OBD框架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物联网平台应用(智能OBD部分)智能OBD框架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物联网平台应用(智能OBD部分)智能OBD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OBD的采购,预估数量为20000只。要求智能OBD设备通过中国电信网络将定位、行驶轨迹、驾驶行为、里程统计、车辆状况等数据发送至系统平台,使管理人员和终端使用人员随时可从招标人平台的手机APP对监管对象进行定位查询、监控、监管。并且设备应具备对监管对象的位置、车辆状况信息进行检测同时具备紧急情况告警并通过专用的通讯接口将相关信息直接上传至招标人网关以及平台的手机APP中。
1.2 招标内容
(1)预估规模:约600万元人民币(含税)
(2)交 货 期:自收到招标人订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签约方式及服务期限:采取框架+订单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中标人数量:1名
(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单价)300元/只。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最高限价(含税单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以上资金不包括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2.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投标人须具备类似智能设备的销售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注:以期间签订的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订单时间在要求时间内,框架合同金额以框架合同有效订单累计为准)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5投标人所投智能OBD设备须具备合法有效的3C认证证书、并取得工信部出具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并取得工信部出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2.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尚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5室。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标书汇款凭证、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3 | 投标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 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
4.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使用单位账户汇款的,账号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汇款时应备注物联网平台智能OBD部分项目(二次)标书费。
4.2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不适用
4.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3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5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林兴街1号 |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
邮编:150001 | 邮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韩松、押昊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szbhan@163.com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9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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