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机床厂卧式数控加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机床厂卧式数控加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机床厂卧式数控加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机床厂

(二)项目编码:zyhxzyy*******-1

(三)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机床厂卧式数控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四)项目类型:设备采购及安装

(五)项目类别:其他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机床厂采购卧式数控加工中心一台,招标范围: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及质保,为交钥匙工程。

二、标段信息:

(一)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二)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60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注: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报名期内】。

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低氮燃烧机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末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项目投标。(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三、报名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1月28 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二)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10室

(三)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等资质要求内容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乙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标签: 数控加工中心 第三机床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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