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六医院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LZB-ZFCG-*******
3.招标项目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允许 进口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价(元) |
1 | 盆底治疗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250000 |
2 | 妇科治疗仪 | 1台 | 否 | 30000 |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请投标人至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资格标准:
7.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
(5)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资料;
(6)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7.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如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7.5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由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人:福州市第六医院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金屏巷9号
电 话:****-********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
电 话:****-********
联系人:余先生、辜先生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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