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0、2021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0、2021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0、2021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

合同编号:HHXD-XL-[2020]第03号(总003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包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0、2021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660MW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9日投入商业运行。分公司脱硝系统CEMS设备为杭州聚光科技公司设备。包括:脱硝入口4套(1号炉A、B侧,2号炉A、B侧)位于锅炉喷氨层垂直烟道,脱硝出口4套(1号炉A、B侧,2号炉A、B侧)位于脱硝催化剂末端垂直烟道,脱硝CEMS机柜分别布置于1、2号锅炉脱硝CEMS站房内。脱硫系统CEMS设备为北京雪迪龙公司设备。包括:脱硫入口2套(1号炉、2号炉)位于引风机出口水平烟道、脱硫出口2套(1号炉、2号炉)位于脱硫塔出口水平烟道,脱硫CEMS机柜分别置于1、2号锅炉脱硫CEMS站房内。

由于青海省环保青环发(2017)95号文要求相关要求,分公司的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的运营须由第三方进行运营。分公司的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合同即将到期,为了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环保方面的要求,需对分公司的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行进行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宁发电分公司脱硫、脱硝共12套CEMS设备委托运营。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1.2.1.1主要包括西宁发电分公司脱硫、脱硝12套CEMS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护;3个月一次的手动对比监测和校准;每月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相关设施运行状况报告;站房的清洁;仪器档案文件管理等主要工作。

其它完成脱硫、脱硝CEMS设备运营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发包方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厂区。

1.2.3.2服务期限:计划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总服务工期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中国环境保护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能力专项评价自动监控(气)一级证书。

(2)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让。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和服务评价证明复印件)。

1.6项目现场负责人要求

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环保CEMS设备运营培训合格证、3年以上环保CEMS设备运营的工作资历,并提供至少一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需附合同及工作资历证明材料)。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9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日 8:30~11:30,14:30~17:30

1.8.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1.8.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9年12月3日9:30时在西宁发电分公司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联系人:杨锐涵电话:139*****677

1.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1其它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1.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公司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联 系 人:何敬佩

电话:****-*******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邮编:810008

1.1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0@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委托 脱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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