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印刷品
漠河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印刷品
项目编号:MHC[2019]0075
漠河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印刷品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漠河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漠河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印刷品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漠河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印刷品。
二、项目编号:MHC[2019]0075。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105000.00元)。
四、采购内容: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品印刷。
五、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六、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2、投标申请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2016年1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谈。
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拟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河市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只有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投标申请人请携带漠河市政府采购网站登记报名后截图并加盖公章到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37号商服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并获取谈判文件,过期不候。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十、谈判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2019年12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文件送达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谈判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将在漠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漠河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魏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办公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37号商服
项目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138*****300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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