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施工
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施工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19〕13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比选备案﹝2019﹞ 226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施工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屏山镇新市分流区 |
实施时间 | 5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其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请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
建设资金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现有道路和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支付。 4、涉及到小区原地下市政管网、管线,中选人(及承包人)应核实清楚,无误方能进行施工,因中选人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施工造成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5、现场开标时,由业主或代理机构现场在住建厅系统现场查询比选申请人拟派负责人建造师及安考证。如存在在建项目、社保不符等情况,则取消中选资格。 6、开设民工工资专户,中选人必须在施工合同签订且备案后10工作日内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专户,并按合同约定要求缴纳民工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施工1 | 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1)①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安全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本项目除以上人员外需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各一名;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投标时及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均不得有在建项目。工程实施须严格按照宜宾市相关文件规定配备相关专业和数量的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与参选承诺一致,并实行人员压证施工制度;⑤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活动中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投标(如不响应比选文件规定影响比选公平竞争秩序等)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⑥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比选申请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7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8中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在合同签订后须与建造师一起进驻现场并人证相符,且每月至少到现场20天;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发现中选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中选人的名义承建该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
(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保证金,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石盘社区小区品质提升项目比选保证金 ”,并将银行转账单、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后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比选人电子邮箱:********27@qq.com。领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1月2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1月28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3590 1200 0000 791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265.29 | 7.90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即屏山县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29号
邮 编:645350
联 系 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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