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小学桩基工程(含标准围墙)招标公告
毓秀小学桩基工程(含标准围墙)招标公告
[]盐城市毓秀小学项目桩基工程(含标准围墙)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601
工程名称 盐城市毓秀小学项目桩基工程(含标准围墙)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7月1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7月2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毓秀小学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已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桩基工程的投标。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报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毓秀小学项目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内
(3)项目规模:本桩基工程总投资额约 400 万元
(4)要求工期:20个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毓秀小学项目盐城市毓秀小学项目桩基采购及工程施工(含标准围墙),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二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二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少于4人】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1年7月14日9:30时至2011年7月21日9:30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7月14日9:30时至2011年7月25日9:3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7*****996
地址:盐城市开元路8号 地 址:盐城市开放大道106号六楼
附件:
评标办法
盐城市城南新区毓秀小学桩基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经理答辩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1)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3)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少于4人】 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评标基准价向上自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者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经理答辩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 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季节性等施工措施。
(2)、项目经理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1.00分~2.00分,得分进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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