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项目招标公告

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污染防治
品目
采购单位峰峰矿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峰峰矿区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5日16: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26日14:17至2019年12月02日14:17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00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第1开标室
预算金额¥558.6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路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峰峰矿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峰峰矿区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泽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16层16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机动车污染防治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刘路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峰峰矿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峰峰矿区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泽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16层16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558.6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11-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12-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第1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与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必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及投标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参与投标报名的企业须携带以下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不接受彩色扫描件及传真件;章印不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的财务报表;(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报名时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备注:特别提示: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2、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河北泽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江泉大厦16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防治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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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泽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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