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选聘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中小学教师、选聘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高安市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聘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考试,择优选调我市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充实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队伍;面向社会择优选聘幼儿园教师。为使选调(聘)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文化考试、面试、体检,择优选调(聘)。
二、选调(聘)对象
1、选调对象:本市农村初中、小学在编教师。高安七小部分计划面向市直小学在编教师中选调。
2、选聘对象: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三、选调(聘)条件
(一)选调(聘)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且现在初中学校任教,其报考学科必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其中报考英语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且现在小学任教(其中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且必须专业对口。
4、选调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内(即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有2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在编教师;幼儿园选聘对象的年龄应在25周岁以内(即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市直小学在编教师报考市七小,必须取得小学高级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内(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聘)范围
1、师德师风有严重问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
3、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近三年内考核有不合格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四、用人单位和选调名额
1、面向农村选调教师65名,具体学科情况见下表:
单位 小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合计 65 26 24 7 1 1 1 1 1 1 1 1
四中 10 1 3 3 1 1 1
五中 5 2 2 1
市直小学 50 25 19 2 1 1 1 1
2、高安七小面向市直小学选调教师13名,具体学科见下表:
小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13 3 5 1 1 1 1 1
3、幼儿园选聘3名教师,其中城南幼儿园2名,城北幼儿园1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7月15日—7月18日
2、报名时间:7月19日—7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
4、报名程序:①报名者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编制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另提供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生证明);②交纳文化考试费200元,面试费200元;③填写《报名登记表》。
高安市七小面向市直小学选调教师报名后不参加文化考试直接面试,报名时提供小学高级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不收面试费,7月28日下午领取面试准考证。
5、资格审查:由市选调(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为7月22日—7月23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文化考试《准考证》。
6、领取文化考试准考证:时间为7月24日下午,地点为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
六、选调(聘)步骤及办法
公开选调(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
1、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卷面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理论占20分。每个学科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比例要求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测算并递减选调(聘)名额。考试时间为7月25日上午
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入闱分数线: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的1:2比例划定分数线,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
3、面试(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29日。
4、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分数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
高安七小面向市直小学选调教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分数相同,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
5、体检:幼儿园选聘教师按选聘计划数的1:1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确定用人单位: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
7、选调教师录取后,办理入编手续。
8、幼儿园选聘教师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公办教师,办理入编手续。
七、组织领导
择优选调(聘)教师,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加强领导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为此,特成立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仁保
副组长:解鸳、姚世贵、付东波
成 员:谢晓珍、陈辉兵、欧阳东、丁国平、王新华、邓青、涂新安、贾东峰、曹挥灵、华建林、姚海棠、
王志宏、刘 鹏、况阳林、余丹峰、罗小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文化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付东波(兼)
副 主 任:贾东峰(常务、兼)、刘 鹏(兼)、彭晓昌
工作人员:由市文化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为了使选调(聘)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调过程中的命题、考试、资格审查及录用等环节都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者,必须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有关工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将取消选调者的选调资格。监考人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对违规违纪者将严肃查处。为便于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特设立举报咨询电话:0795—*******;0795—*******。
高安市选调(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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