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的公告
关于连云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的公告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连云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连云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XARJ*******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2.1项目概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理念、新要求,针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暴露出的瓶颈短板和薄弱环节,以防洪排涝薄弱地区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在连云区建立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符合农村基层实际的雨情、水情、汛情预报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防汛抢险救灾预警能力,推进农村基层防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2.2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内容主要为:
(1)自动检监测系统。新建自动水位雨量站1座、自动雨量站2座、工程视频监测站点10处。
(2)预警设备设施。集中控制中心设备及预警信息固定发布站。
(3)监测预警平台。区机房建设,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建设,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等。
(4)应急救援工具及设备。
2.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防总办汛五【2017】40号《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江苏省防指苏防办【2018】3号《江苏省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开发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并与上级防办系统实现对接。
2.4 工期
2019年12月25日开工,2020年2月25日完工,建设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0.3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的单位,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项目负责人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4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同时提供2019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3月及以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5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均需原件备查。
四、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日,每天8: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方式: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登录“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办理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张工185*****641
五、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510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89*****886
电子邮件:********9@qq.com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交至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帐户汇出,拒收其它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接受单位: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备注:磋商保证金(电汇时务必标注标段名称和汇款单位,以便查询及退还)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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