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都医院)孕优查体设备招标公告
(齐都医院)孕优查体设备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孕优查体设备采购项目 | 1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2、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证件;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授权或代理证明(授权可追溯);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或供应商所在省信用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另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5、本项目共一个包,评选出一家中标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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