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JK-HW-1101)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JK-HW-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55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 采购货物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子包一 |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联用仪 | 台 | 1 | 210万元 |
子包二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仪 | 台 | 1 | 90万元 |
子包三 | 多通道自动定量浓缩仪 | 台 | 1 | 13万元 |
子包四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台 | 1 | 16万元 |
子包五 | 全自动正置荧光显微镜 | 台 | 1 | 54万元 |
子包六 | 荧光定量PCR仪 | 台 | 1 | 88万元 |
子包七 | 流式细胞仪 | 台 | 1 | 88万元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次项目允许采购国产产品与不属于限制进口的进口产品。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一个或多个子包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
(五)在广东省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7月12日8时30分起至 2011年8月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8月2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3日下午14:30 时(注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1年8月3日下午14: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1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咨询:吴小姐
购买标书及发票咨询:陈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采购人: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