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海洋与渔业局垦利区垦东防潮大堤17号闸以北围海养殖池塘拆除工程需求公示
东营市垦利区海洋与渔业局垦利区垦东防潮大堤17号闸以北围海养殖池塘拆除工程需求公示
东营市垦利区海洋与渔业局垦利区垦东防潮大堤17号闸以北围海养殖池塘拆除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垦利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垦东防潮大堤17号闸以北围海养殖池塘拆除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垦利区垦东防潮大堤17号闸以北进水渠以东及进水渠以西。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倒运整平碾压、混凝土构件拆除、垃圾外运、砖木构件拆除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的预算资金为385.4922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按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 |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无倾向性、无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论证专家:唐小彬、曲利年、程艳云。 采购人代表:苏秀文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1-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海洋与渔业局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 |
联系人:苏秀文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德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市垦利幸福家园238 |
联系人:宋盼盼 | 联系方式:185*****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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