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甲控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甲控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甲控物资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SHWZ2011-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 工程(站前工程)经《关于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2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 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减水剂包件(WZ-06)因第一次招标售卖招标文件不足三家,水泥(WZ-02、WZ-03)两包件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现发布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宁波北站及货 场搬迁工程设计范围为既有萧甬线下行K131+700~K137+540,包括新建洪塘乡货场及其引起的洪塘乡编组站改建工程,货场两端上行疏解线 5.46公里,以及既有宁波北站迁建后机场专用线改建工程。宁波北货场搬迁至洪塘乡编组站预留的下行到发场北侧。新货场设到发线3条,到发线有效长采用 850米,贯通式整列装卸线3条6束,满足部队使用条件尽头式货物线1条,牵出线2条;洪塘线编组站调车场增加调车线3条;货场两端均设置疏解线,其中宁 波端疏解线上跨枢纽北环线下行线接入北环线上行线,杭州端疏解线上跨洪塘乡编组站到达场入口咽喉接入萧甬铁路上行正线。
萧甬正线改建3.36公里,新建货场两端疏解线5.3公里,合计正线铺轨8.66公里;站线铺轨21.24公里,铺新岔58组,土石方132万立方米,桥梁4.2公里。
2.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招标内容:甲控物资水泥、外加剂。
招标数量:水泥约120000吨、外加剂约873吨。
计划交货期: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5.《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2.3.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2.3.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2.3.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2.3.9.《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
2.3.10.《关于开展综合评估法三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1]23号)
2.3.11.《关于开展综合评估法三试点工作的通知》(上铁建函[2011]604号)
2.3.12.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其产品近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下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3.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的检验、检测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必须出具近三年同型号产品检验报告。
3.1.4.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同类产品具备大中型工程近三年成功运行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使用单位证明文件)。
3.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代理商需由提供物 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8.生产企业和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2具体条件
3.2.1水泥
3.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1.2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本厂(或本集团)自己生产熟料,如为集团内部供应熟料来源只能固定集团内一家熟料厂;
3.2.1.3供应的水泥必须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暂行规定的要求。
3.2.1.4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2.1.5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大中型工程供货业绩;
3.2.1.6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
3.2.2外加剂
3.2.2.1混凝土外加剂生产能力达到年产5万吨以上。
3.2.2.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同时必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2.3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 本公告所附表格《投标申请表》(附表1),于2011年7月20日16:00前,加盖申请人公章传真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并于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表原件(两份)(附表1,即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五)、铁路I级或 II级市场交易证,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邵余村文化活动中心旁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2,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银行信息(购买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户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号:****************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8月1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各 包件投标保证金(见附表2),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汇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 人。
银行信息(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户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号:****************9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邵余村文化活动中心旁
邮编:315029
联系人:沈炳校
电话:152*****012
传真:****-********;电子邮件:linhan817@126.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户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号:****************9
附表
宁波北站及货场搬建工程甲控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1WZ-02散装水泥P?O42.5吨60000200020
2WZ-03散装水泥P?O42.5吨60000200020
3WZ-06外加剂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吨873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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