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澄海供电局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澄海供电局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汕头澄海供电局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汕头澄海供电局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汕头市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汕头澄海供电局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1.2.招标编号:****************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来源:其他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自然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或纳入南方电网电子商城采购范围,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分包序号

最大中标包数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1

广东电网汕头澄海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广东电网汕头澄海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439

439

1

/

200

20000

1、报价方式

采用费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在85%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费率为包括产品的生产、检测、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服务以及零星紧急限时配送服务等全部费用的综合费率。

2、计价及结算原则

1)、费用参考依据: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汕头澄海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预算书

2)、采购清单详见本项目预算报告书,采购清单为每年估算量,实际供货品种及数量以招标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包括且不限于该需求书列表品种及数量。

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承包期内物价上涨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预算报告书提供的单品数量为计划暂定,实际数量按招标人通知订单数量,数量有可能增加或减少等不确定因素,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风险。

4)本项目实行按实结算方式,中标人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中标人的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结算单价=货物单价×中标费率,结算总价=货物实际数量×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和结算总价报招标人确认后凭发票结算。

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结算价=经招标人确认的单价×中标费率×实际采购数量。如实际增加的金额超过法律规定的需重新公开招标的金额,必须重新公开招标。

乙方交付甲方物品,应附送清单共三联交甲方仓库保管员、部门管理员,甲方代表验收确认签名并存档。乙方凭甲方已验货签收的单据连同正式发票向甲方收取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5—25日(遇节假日顺延),由甲方划入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

6)、如出现招标人订单货物不在预算报告书范围内时,报招标人确认后执行作为货物单价(实际单价与对应投标单价相比不超过20%时,价格不作调整),即:结算单价=货物单价×中标费率,结算总价=货物实际数量×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和结算总价报招标人确认后凭发票结算。

(二)项目概述:

广东电网汕头澄海供电局下属生产调度综合楼食堂、中山北路食堂、溪南供电所食堂、上华供电所食堂、盐鸿供电所食堂等5个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期为一年。如遇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招标人无法在有效期内执行食材配送服务需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三)适用范围:

1.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采购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标包预估金额相应增加。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进行扣分处理。

4..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5..中标人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6.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2019年版)》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7.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所投货物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项目所在单位正式发文为准)。

5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2日17时00分00秒,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1标书费采用电汇和网上支付方式收取,不收现金、支票;

2网上支付相关事项:

建议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电话:4008-333-222。

3电汇相关事项: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梁工***-********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在售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发票领取方式详见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通上线通知》(路径: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首页-“采购公告”)。

(4)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网址:http://www.12388.csg.cn/

十、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136*****779

电子邮件: ********3@qq.com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梁工

电 话:***-********

3、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

4、其他咨询电话: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5、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9年11月25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附件下载:********74/********2eaa4601aff751f9031799e9" target="_blank">02 招标公告附件.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 食材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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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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