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财政局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单一来源公示

太原市财政局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名称: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

二、项目编号:TYSCZJ1125

三、公示日期:2019年11月25日

四、单一情况说明

太原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该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山西九鼎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财库〔2019〕22号)“强化监控系统标准,使其达到或超过省级监控系统标准”的要求和《山西省财政厅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晋财库〔2015〕61号)“全省统筹规划,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市级应于今年重新安装符合省财政厅技术要求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

该项目拟成交供应商拥有“九鼎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的独立知识产权,且研发和建设完成了省级和县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从而保证了本项目与省、县“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平台无缝对接,同时确保了监控信息与省财政厅及各县(市、区)财政局实现监控数据的互联互通。

五、专家论证意见:
由于省级和县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均由山西九鼎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和建设完成,且拥有“九鼎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的独立知识产权,其它系统不具备兼容性。为保证本项目与省、县“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平台的无缝对接要求,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并确保监控信息与省财政厅级各县(市、区)财政局实现监控数据的互联互通,必须保证该系统的兼容性、一致性及数据的安全性。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推荐山西九鼎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此项工作。

附:论证专家

赵文太原志超净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86*****757">186*****757
张旭升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35*****790">135*****790
温建京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30*****417">130*****417

六、公示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止(5个工作日)。

七、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太原市财政局

采购方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38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黄先生177*****177

邮编:030002

监管部门: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3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耿女士 ****-*******

太原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系统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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