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抓拍系统征求意见公告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抓拍系统征求意见公告
受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抓拍系统采购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论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6日(1个工作日),若对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抓拍系统
项目编号:LLSSTHJJ-001
预算金额:600万元
论证依据 | 为保证采购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杜绝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受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需求进行论证。 | ||||
项目名称 |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抓拍系统 | ||||
采购内容 |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抓拍系统 | ||||
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事项和专家论证意见 |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议进一步明确具体条款要求。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专家意见: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专家意见:该项目功能、目标清晰,技术、服务、数量契合实际。建议参照国家三包标准等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服务和安全部分内容。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支付和实施的时间、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要求; 专家意见:建议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一步细化项目验收的方式和标准、履约时间和方式。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 ||||
专家名单及签字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方式 | |
魏巍 | 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
施建华 | 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
梁欣 |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工程师 | |||
王琦 | 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 工程师 | |||
牛梦夕 |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采购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138*****305
监督单位:吕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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