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省级PPP项目咨询服务磋商公告
山西省水利厅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省级PPP项目咨询服务磋商公告
山西省水利厅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省级PPP项目咨询服务磋商公告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省级PPP项目咨询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省级PPP项目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HP3B-2019-131
三.项目预算:802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共一个包,报价人应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需求。
采购范围:完成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PPP项目“两评一案”即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具体报价范围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并符合国家和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2、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本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6个月。
4、项目地点:太原市
5、服务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工作,完成相关报告文件及必要的图件。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具备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能力;
9、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并且为单位在职人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价人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法人证书;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期间)的网页打印件;
(5)企业2016年~2018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公司近期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7)报名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供证明材料);
(8)报名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的所缴纳的纳税凭证(无需缴纳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
(9)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其社保缴费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胶装成册。
七.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户(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9年12月0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太原市旱西关街三桥大厦4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45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户
联系人:马伟、曲晓虎
联系电话:****-*******、180*****583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186*****822@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02日。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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