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新建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新建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新建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新建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19)1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中太湖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吴中太湖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南,木东公路东 规模:污水处理8万吨/日,招标金额约为377.68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新建项目监理 |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72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0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5: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05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7.1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监理-Ⅰ组(2019年度)。(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6)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7)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2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3本公告前述中“3.1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7.4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5总监在监项目要求:不作要求。拟派总监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7.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7.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xc.gov.cn/szxc/jjkfq/上发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11号 | 地 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9楼906 | ||||||
邮 编: | 221000 | 邮 编: | 221000 | ||||||
联 系 人: | 张永全 | 联 系 人: | 陈思诗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8@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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