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一楼演播厅设备提升及微单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10一楼演播厅设备提升及微单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

乙方:福州智远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HC[GK]*******的201910一楼演播厅设备提升及微单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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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2-1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调光台1国内2530025300赛得利SDL_TG11
22-2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舞台灯光信号传输器1国内53005300湖山HDC512F/J
22-3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电脑图案灯8国内1030082400湖山HG350T
22-4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电脑切割灯2国内3500070000湖山HG1400Q
22-5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调音台1国内46004600湖山DM1604-B
22-6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效果器1国内85008500湖山C6
22-7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无线手持话筒2国内41658330湖山DS-U510A
22-8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信号线500国内63000秋叶原Q-803
22-9A********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安装调试1国内55005500定制定制
合计:21293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贰仟玖佰叁拾元整(¥2129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西洋南路216号;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货到验收后付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我公司提供产品免费保修为36个月;需提供原厂保修、终身维修;a.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我司在接到故障通知后会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在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2月内无法修复,我司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应达到设 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所有配置应符合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验收标准要求。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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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25验收合格满一年后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果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乙方:福州智远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长乐市西洋南路216号住所:福州市台江区鳌江路8号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A1#楼17层03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子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7*****447
联系方法:159*****68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
账号:账号:140*****960*******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提升 演播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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