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相衙镇政府食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津县相衙镇政府食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名称:宁津县相衙镇政府食堂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DXY-********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4.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证件要齐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带有二维码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5.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5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邮购。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9:30整,超时不收。
地点:宁津县相衙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报价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宁津县相衙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津县相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6*****68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万女士
电话:182*****500
山东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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