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关于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关于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招标公告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监测平台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36
采购文件编号:SDAKNM-2019-03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1 | 见附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6:30时到呼和浩特市如意南路与孟根巷金隅时代城15号楼金隅朗峰A座十三层1307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提供经年检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3、提供开户许可证; 4、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及公司纳税证明材料; 5、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6、信用查询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 注: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视为网站截图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 上午 08:59: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南路与孟根巷金隅时代城15号楼金隅朗峰A座十三层1307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 上午 09:0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南路与孟根巷金隅时代城15号楼金隅朗峰A座十三层1306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南路与孟根巷金隅时代城15号楼金隅朗峰A座十三层1307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赵潇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号:5901 0078 8016 0000 0708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36*****888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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