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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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租车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驻石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驻石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租赁车型如下:别克GL8、奥迪A6、迈腾、帕萨特、朗逸、起亚K5、捷达、桑塔纳、43座宇通客车、50座海格客车、30座金龙客车、35座宇通客车、19座考斯特客车、20-28座客车、8座金杯客车、15座顺牌客车。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为我单位提供服务期限为1年。
2.2招标范围:参数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注册资金200万(含)的销售或生产企业。(六)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七)最近一年纳税的记录。(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八)最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记录。(2018年10月至今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6至2019-12-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2-17 08:3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石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邮编:

/

邮编:050000
联系人:

董助理

联系人:张志鸿
电话:

****-********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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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7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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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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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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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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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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