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粮食及新增职能检验检测耗材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粮食及新增职能检验检测耗材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预算安排等内容: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粮食及新增职能检验检测耗材采购。
项目预算为:24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对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粮食及新增职能检验检测耗材采购。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分期分批进行供货,自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张银海
电话(传真):156*****203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北海路与盛泰街交汇处歌瑞食品谷K座9楼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营
电话(传真):****-*******,131*****17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3号楼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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