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招标公告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工 程 地 点
总 投 资
19600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11000 万元
投 资 性 质
总 面 积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联 系 人
谢建勋 李 宁
联 系 电 话
****-*******0594- *******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莆田市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总投资1.96亿元,工程造价约1.1亿元,工程已经审查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拟通过比选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代理工程的监理、施工招标活动。
一、报名条件要求
1、工程招标代理甲级;
2、近三年承担过单项水利工程项目造价1亿元以上的监理或施工招标的代理业务;
3、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被记录的。
二、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招标活动将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莆政综[2007]1号)的办法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招标人交纳工程估算价万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对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的准确性负责,误差超过±3%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无论招标次数多少,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包干。
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原件复核后退还):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近三年代理过的业绩证明(原项目业主证明及所代理的文件资料);
4、代理过程投入人员及其资质。
三、报名时拟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中标的保证金在比选后退还,中标的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本项目代理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四、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文件、监理招标预审文件、施工招标后审文件;在领取到施工图纸后20天内负责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计算书、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负责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价送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备案等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
五、符合条件的参选者按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家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在三天内与建设单位签定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2007年8月24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水路83号水利水电大厦二楼)进行比选。


报名地点: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办新溪三社57号)。
报名截止时间:自即日起至2007年8月23日18:00,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谢建勋李宁
联系电话:****-*******0594-*******
传真:****-*******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办新溪三社57号)
报名开始时间
2007-08-20 8:0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7-08-23 18:00 时
文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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