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信息]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需求信息]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生产需要,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将于近期召开检整系统业务外包比选会,请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我段联系。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本次比选项目合作期限为比选中选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比选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者在本公告有效期内投递参选资料,过时不候,联系人:郑晓枫,手机:181*****687,固话:***-********,邮箱:********@qq.com。
成都机务段将在比选会召开前2-3天电话或函件通知报名企业具体比选会时间。
3.比选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3.1参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7点00分,报名资料递交方式:请于2019年11月28日17点00分之前将贵公司的报名表及比选资料电子版(电子版资料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文档,报价单不提交)发送至********@qq.com邮箱。
报名表无格式要求,内容为贵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参与的项目名称。
以收到报名表及比选资料电子版视为报名有效,不接受电话报名。
3.2比选会当天必须递交纸质比选资料。比选资料正本二份,副本四份以及.doc格式存储的电子文本1份(U盘1个存储,单独密封提交)。技术审查资料和报价单必须分开密封。比选资料封页须分别准确无误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参选企业名称、比选项目名称、比选时间,“正本”、“副本”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如果比选资料副本或电子文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比选资料必须胶印成册,不得有替换活页的可能。
3.3投标资料应包含的内容:
3.3.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注明授权期限、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3.2加盖鲜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
3.3.3加盖鲜章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3.3.4加盖鲜章的报名参选项目的维修资质证明材料。
3.3.5对比选公告的响应。
注:参选企业需单独提供一套加盖企业鲜章的纸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配件维修资质或业务能力证明材料等),本套资料不胶装。
4.比选资料的澄清
4.1在比选期间,比选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参选企业对其比选资料中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的内容、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比选资料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资料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参选企业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澄清文件将作为比选资料内容的一部分。
4.3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比选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参选企业有可能因不能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而被终止参选资格。
5.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参选企业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6.2投标单位所响应项目应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或有过往经营业绩证明。
6.3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信用评价或产品质量抽样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企业禁止投标。
6.4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5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外包为6%)。
6.6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7.修理(作业)及验收要求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8.检修技术要求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技术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9.质量保证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技术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10.售后服务要求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须对售后服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11.报价
11.1报价为包干价,包含税(税率13%或6%)、辅助材料、人工、差旅、安全、管理等所有费用,报价单格式详见本次公告附件。
11.2若报价严重偏离检修成本,厂家需要做出澄清并提供价格组成,若不能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比选委员会的,此次报价视为无效。
12.费用结算
12.1中选企业在每月7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作业记录、考核签认凭据并开具符合规定的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2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财务结算。中选企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标注数量、单价、金额,备注修理机车号。遇到国家税率调整时,以签订合同时不含税金额为基数,开具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成都机务段收到发票后,原则上在收到发票日后6个月内向中选企业办理付款。若成都机务段确因资金困难,不能在6个月内付款的,可以适当延期付款,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12.4机车喷漆项目付款时扣应付中选企业款项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尾款;保洁、上砂等劳务外包项目不扣质量保证金。
12.5若应付款项金额大于1千万,中选企业同意接收银行承兑汇票,由成都机务段委托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支付。
12.6成都机务段于开票日期90天内付款,收取1.5%现金折扣。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须对费用结算进行逐条响应。
13.比选流程
13.1邀请参选企业入场,比选委员会确认参与企业对资质审查、比选程序、报价要求等情况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及时说明澄清或中止比选,如无则正式开始比选。其中报名企业数目为2家及以上的项目,进行比选;报名企业数目为1家的项目,进行议标。
13.2由企业代表现场签到,比选委员会成员签到,企业代表递交比选资料,共同确认比选资料的密封状态。
13.3企业代表退场,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进行资质审查,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
进行比选的项目,若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有两家及以上的项目,该项目进行比选;若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仅有一家的项目,该项目改为议标。
进行议标的项目,若企业资质审查不合格,该项目议标中止。
13.4企业代表入场,比选委员会对资质审查结果进行说明,宣布资质审查结果,共同确认报价单密封状态,退回资质审查不合格企业的报价单。
13.5企业代表退场,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宣读报价,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比选一次报价均低于参考价且价格组成合理的最低者中标。如特殊情况时,由比选委员会商议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次报价。
13.6如各企业报价均高于参考价或出现多个相同报价,比选委员会将要求参与企业二次报价。
13.7各企业二次报价由企业代表现场报价,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13.8企业代表退场,二次报价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宣读报价,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二次报价低于参考价且价格组成合理的最低者中标。
13.9如某项目二次报价的最低价依然高于参考价时,由比选委员会邀请参选厂家按照二次报价从低到高依次进行价格谈判,愿意降价且低于参考价的最低报价厂家中选,否则该项目流标。
13.10比选委员会确认比选项目中选或流标后,填写比选价格确认表,并签字存档。再邀请该项目参与企业入场,宣布中选情况,及与中选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等相关后续事宜。
13.11比选会场纪律见附件4。(参选企业在标书中须对比选会场纪律进行响应。)
14.违约责任及处罚
14.1中选企业物流人员或售后人员在段方工作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当遵守段方的规章制度,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选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14.2中选企业现场作业人员纳入段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接受段方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段方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按照段方“两违”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4.3若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包括人员短缺、辅助材料短缺等问题)导致机车延迟交车、出库,则中选企业应据以下标准向段方支付额定损失额:交车每延迟一天,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100元;出库每延迟1小时,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100元。赔偿金额根据延迟时间累加。
14.4质保期内因中选企业检修的部件发生故障时,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通知的地点进行处理,最迟不超过72小时处理完毕相关故障。每延迟1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500元,扣款金额根据延迟天数累加。中选企业同时仍须对故障配件免费修复。
14.5中选企业应在属地作业项目中选之日起30天内,向成都机务段报备本企业关于属地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延迟1天报备(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100元,扣款金额根据延迟天数累加。
14.6中选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对成都机务段设备或机车配件造成损坏时,由中选企业负责对损坏设备或机车配件进行修复,并赔偿给成都机务段带来的经济损失,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当的,成都机务段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按照新品价格赔偿(费用标准以路局或段采购价格为准),费用由中选企业另行支付,成都机务段开具扣款收据。
14.7为保证属地修生产组织高效、检修质量可靠,属地修中选企业原则上应确保在成都机务段开展配件属地修的作业及管理人员固定,进行人员替换时,须经成都机务段同意且到成都机务段相关部门报备。未经成都机务段同意,随意更换作业或管理人员,成都机务段可对中选企业进行每人次违约扣款200元。中选企业需承担擅自更换作业人员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14.8中选企业属地作业开展前应主动向成都机务段提供中选企业所有属地修人员相应的社会保险及健康证明:一般作业人员提供常规体检报告;特殊工种提供疾控所出具的特殊工种体检报告,体检结果由疾控所出具。未及时提供或未提供的,成都机务段有权要求中选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并由中选企业承担停产整改给成都机务段带来的损失。对整改不力的,成都机务段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14.9因中选企业作业项点检修质量、进度、售后等因素,致使成都机务段需承担相应经济处罚或赔偿时,中选企业应全额承担给成都机务段带来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以成都机务段所受处罚或赔偿金额为准)。成都机务段有权在中选企业承揽的项目费用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项目费用或质保金不足时,由中选企业另行支付,成都机务段开具扣款收据。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15.合同终止条件
15.1中选企业应当按照段方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工期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主要工作,如中选企业需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段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段方负责;未经段方同意的,段方有权解除合同。
15.2因中选企业工作瑕疵导致委托修理物不能使用或不能正常使用,应当无偿进行返修;委托修理物经返修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时,段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修理。
15.3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项目作业,也无相关情况说明的,累计达到3次以上时,段方经过比选委员会讨论后有权终止合同,且段方有权对中选企业进行不良供应商行为评价。
15.4中选企业在接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有权终止中选企业的所有项目,同时有权对取消的项目重新比选或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进行不良供应商行为评价。。
15.5中选企业对合同约束的相关处罚条款或比选文件已响应的相关处罚条款拒不执行时,段方有权终止中选企业的所有项目,同时有权对取消的项目重新比选或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进行不良供应商行为评价。
15.6若参选企业提供的比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质,若已中选则立即终止合同。
15.7若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拒不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比选资料响应的相关条款,段方经过比选委员会讨论后有权终止合同。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16.其它
16.1比选结果要上报成都局集团公司进行合同授权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审查无法通过,则本次比选结果作废。
16.2若因集团公司检修、整备工作安排,段方后续自行开展相应项目作业,则前期中选的相应业务外包项目终止。
本公告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比选委员会所有。
如对该比选项目或者相关流程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段纪委举报,举报电话:路电061-82105,市电***-********。
附件1:项目清单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报价单
附件4:比选招标会场纪律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
项目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报价方式 | 备注 |
1 | 卫生间吸污保洁 | 卫生间吸污保洁(成都北整备场) | 月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该项目打包,投标企业只报卫生间吸污保洁(成都北整备场)项目价格。 |
2 | 卫生间吸污保洁(客机所) | 月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
卫生间吸污保洁(客机所)费用=卫生间吸污保洁(成都北整备场)费用/2.79 | ||||||
3 | 机车配件清洗 | 直流内燃中修机车配件清洗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
4 | 机车保洁 | 直流中修内燃机车深度保洁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
5 | 起重机保洁 | 起重机保洁(NS160吨系列,N100吨系列)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
6 | 机车保洁 | 机车走行部深度保洁(六轴)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该项目打包,投标企业只报六轴机车走行部深度保洁项目价格 |
7 | 机车保洁 | 机车走行部深度保洁(八轴)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
机车走行部深度保洁(八轴)费用=机车走行部深度保洁(六轴)费用×1.5 | ||||||
8 | 机车保洁 | 成都北段本部机车外部、司机室及走廊保洁 | 月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
9 | 机车保洁 |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机车端部、司机室及走廊保洁 | 月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
10 | 业务外包 | 成都北段本部机车上砂及备砂 | 月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该项目打包 |
11 | 业务外包 | 成都北段本部机砂分装、烤砂(含异地点袋装砂装卸) | ||||
12 | 业务外包 |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机车上砂及备砂 | 月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该项目打包 |
13 | 业务外包 |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烤砂 |
附件2:
要求及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北整备场、客机所及成都检修车间
二、作业范围
1.入成都北整备场的配属和谐型电力机车
2.入客机所的配属和谐型电力机车
3.线路检查车
4.临时需要作业的外局配属和谐型电力机车
三、作业时间
全天24小时作业
四、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和谐机车卫生间吸污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和谐机车卫生间吸污作业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卫生间保洁作业标准
1.卫生间保洁标准按四级清洁度进行保洁,主要为目视检查卫生间各部位无油垢、污渍、积灰、尘埃。马桶无堵塞和积便或污渍,地板和台面无积水,洗脸盆、洗脸台表面、墙面、镜面、地板表面及各物品表面符合清洁度要求。
2.清洗洗脸台及坐厕不得使用强酸或强碱溶液,仅使用清水或PH值为7-8的清洗液以避免表面腐蚀,不得用坚硬工具擦拭洗脸台及坐厕表面。
3.卫生间物品管理
对垃圾袋内手纸杂物随袋收集下车,并更换垃圾袋。每次入库时检查添加集便处理剂,集便处理剂不得少于箱体容量的三分之一,肥粪收集器粪便随袋下车处理,并更换收集袋。
干式卫生间粪便收集:取出已使用的粪肥收集袋后对柜内污渍进行处理。装入新的粪肥收集袋,将粪肥收集桶放回收集柜内并关好柜门,最后确认显示面板收集灯熄灭。
六、湿式卫生间吸污标准
1.机车达到吸污周期(上次吸污后间隔时间超过2天)或污物箱报警,必须进行吸污作业。
2.吸污作业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吸污时保证吸力在6公斤以上,直至目视软管内无可见污物,视为吸污完毕。如夜间作业,保洁人员应配备电筒以便确认吸污状态。吸污完毕应先关闭吸污设备,再关闭排污阀拔出排污管快速接头,避免排污管内形成负压,造成排污管变形。同时对排污管接头进行清洁、擦拭,避免污物遗流到线路和整备场。
七、其他要求
1.保洁公司自备吸污车,保证吸污作业能正常进行。
2.保洁和吸污产生的废料或垃圾由保洁公司进行处理,处理流程必须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3.中选企业按双方约定格式对卫生间吸污、保洁作业进行记录,工序完成后由段方签认。中选企业记录不全或丢失,以段方记录为准。该记录作为开票依据,由中选企业留存。
4.中选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中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段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机车保洁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段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企业负责,段方不承担责任。
5.中选企业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段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段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6.中选企业在段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段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段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中选企业员工。
7.中选企业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卫生间吸污、保洁工作。中选企业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中选企业向段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8.中选企业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段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段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卫生间吸污、保洁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中选企业员工应自觉接受段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段方要求或违反段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段方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更换。
9.为确保服务的质量标准,中选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对人体及物品无害(不得对油漆及金属有腐蚀性)的环保型清洗剂等或使用段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每季度应向段方书面报告所使用清洗剂和清洗工具的型号和规格、厂家及使用数量等资料,如使用段方指定清洁剂以外的产品还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如需更换清洗剂品牌,应提前5个工作日重新向段方提供相关资料。段方对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如段方发现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与约定的清洗剂不符,中选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若中选企业作业导致段方原有的排污系数增加或出现新的污染排放物,段方有权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向中选企业核收相应的排污费。段方因中选企业的排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10.中选企业在段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中选企业入段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八、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吸污、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中选企业在吸污、保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电气线路及部件。机车走行部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中选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4.如因中选企业原因造成出库机车出现卫生间报警,按500元/台次对中选企业进行考核。
九.售后服务要求
对吸污、保洁不达标的已完成项目,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十、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机车配件清洗作业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峨眉检修基地
二、作业范围
入峨眉检修基地检修库的直流内燃中修机车。
三、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机车配件清洁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保洁或清洁服务经营许可,应能提供机车配件清洁资质或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工艺目录、工装设备清单等)。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参选企业中标后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一并报段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作业及验收要求
1.机车配件清洁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
2.机车配件清洁作业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机车上台后拟定的作业方案而定,承揽厂家应服从段方生产进度安排。机车配件清洁作业时间不超过3天。
3.承揽厂家清洁作业须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使用段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进行清洁作业。
4.清洁作业完成后应在委修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双方签订验收记录方可有效。
5.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并负责需清洗配件的运输工作,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材料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中选企业作业人员使用段方既有设备须经过段方培训取得设备操作证,并负责设备的保养及清洁。
6.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7.机车配件清洁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8.对中选企业竣工项目经段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办理交车。
9.中选企业应向段方提供机车配件清洁作业相关的清洁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段方可根据中选企业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机车配件清洁要求
1.柴油机体及其附件清洗后,须达IV级清洁度标准:目视无灰尘污垢锈蚀。
2.构架及其附件清洗后,须达IV级清洁度标准:目视无灰尘污垢锈蚀
3.轮对及齿轮箱清洗后,须达IV级清洁度标准:目视无灰尘污垢锈蚀
4.中冷器等水冷系统清洗后,须达IV级清洁度标准:目视无灰尘污垢锈蚀
5.轴箱轴承清洗后,须达II级标准:用布擦拭无污染
四、其他要求
1.工作场地清洁卫生由中选公司负责。
2.中选公司自备保洁所需用的清洁剂、手巾等工具、材料。
五、清洗配件目录
序号 | 部件名称 | 配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台数量 | 清洗方法 | 备注 |
1 | 柴油机体及其附件 | 柴油机机体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2 | 连接箱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3 | 油底壳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4 | 主轴瓦盖 | DF4/5/7 | 9/9/7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5 | 围箱及盖 | DF4/5/7 | 16/8/1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6 | 柴油机各连接螺栓螺母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装框1框一起清洗 | |
7 | 气缸盖及支管、总管 | DF4/5/7 | 16/8/1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装框1框一起清洗 | |
8 | 喷油泵下体、推杆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装框1框一起清洗 | |
9 | 支撑座 | DF4/5/8 | 4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10 | 半钢联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11 | 柴油机各盖及加强板 | DF4/5/7 | 16/16/1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装框1框一起清洗 | |
12 | 柴油机各油水管路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装框1框一起清洗 | |
13 | 构架及其附件 | 构架 | DF4/5/7 | 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14 | 牵引杆 | DF4/5/7 | 4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15 | 拐臂 | DF4/5/7 | 4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16 | 连接杆 | DF4/5/7 | 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17 | 弹簧组 | DF4/5/7 | 24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装框1框一起清洗 | |
18 | 车钩组装 | DF4/5/7 | 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19 | 闸调器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装框1框一起清洗 | |
20 | 各销、付片、导框 | DF4/5/7 | 1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装框1框一起清洗 | |
21 | 轴箱 | DF4/5/7 | 1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22 | 钩尾框 | DF4/5/7 | 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23 | 轮对及齿轮箱 | 轮对 | DF4/5/7 | 6 | 煮洗、冲洗 | |
24 | 抱轴盒及螺栓 | DF4/5/7 | 12 | 清洗设备洗、冲洗 | ||
25 | 齿轮箱 | DF4/5/7 | 6 | 煮洗、冲洗 | ||
26 | 中冷器等水冷系统 | 中冷器 | DF4/5/7 | 2 | 煮洗、冲洗 | |
27 | 热交换器 | DF4/5/7 | 1 | 煮洗、冲洗 | ||
28 | 大风扇 | DF4/5/7 | 2 | 煮洗、冲洗 | ||
29 | 通风机罩及叶轮 | DF4/5/7 | 2 | 煮洗、冲洗 | ||
30 | 散热器 | DF4/5/7 | 2 | 煮洗、冲洗 | ||
31 | 各滤清器 | DF4/5/7 | 3 | 煮洗、冲洗 | ||
32 | 单节 | DF4/5/7 | 48/28/40 | 煮洗、冲洗 | ||
33 | 轴箱轴承 | 轴箱轴承 | DF4/5/7 | 24 | 煮洗、冲洗 |
六、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机车配件清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中选企业在机车配件清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部件。机车走行部部件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中选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清洗剂应为段方在制定品牌清洗剂。如需使用其他品牌须经属地环保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将检验报告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七、售后服务要求
对机车配件清洁作业不达标的竣工项目,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八、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直流中修内燃机车深度保洁要求
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峨眉检修车间库内。
二、作业范围
入峨眉检修库的直流中修内燃修程机车。
三、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机车保洁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保洁或清洁服务经营许可,应能提供机车保洁资质或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工艺目录、工装设备清单等)。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参选企业中标后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一并报甲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基本要求
1.机车保洁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
2.机车保洁作业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机车上台后拟定的作业方案而定,承揽厂家应服从甲方生产进度安排。机车整车保洁作业时间不超过12小时,转向架保洁不超过8小时。
3.承揽厂家清洁作业须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使用甲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进行清洁作业。
4.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在委修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双方签订验收记录方可有效。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甲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禁入”甲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7.保洁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乙方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乙方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8.对乙方竣工项目经甲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保洁作业相关的保洁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洁要求及验收标准
1.直流内燃机车构架除漆。要求须探伤部位见金属本色,目视无油垢、污渍。
2.直流内燃机车车体、司机室、机械间、冷却间保洁。要求目视无明显油垢、污渍。
3.DF4D机车全悬挂空心轴轮对探伤部分无损除漆。要求见金属本色,目视无油垢、污渍。
4.动轮车床轮对及轮箍镟修后铁屑的清理。要求清理及时,不影响动轮车床正常工作,车床工作场地周围及运输路途清扫干净,无铁屑。
六、其他要求
1.地沟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车顶作业时必须穿戴栓牢安全绳。
2.工作场地清洁卫生由保洁公司负责。
3.保洁公司自备保洁所需用的毛巾、拖布等材料。
七、质量保证
1.乙方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乙方在保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电气线路及部件。机车走行部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保洁不达标的竣工项目,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铁路起重机深度保洁要求
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峨眉检修车间库内。
二、作业范围
入峨眉检修库的中修铁路起重机。
三、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铁路起重机保洁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保洁或清洁服务经营许可,应能提供机车保洁资质或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工艺目录、工装设备清单等)。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参选企业中标后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一并报段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作业及验收要求
1.铁路起重机保洁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
2.铁路起重机保洁作业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机车上台后拟定的作业方案而定,乙方应服从甲方生产进度安排。主车整车保洁作业时间不超过12小时,转向架保洁不超过8小时;平车保洁作业时间不超过12小时,转向架保洁不超过8小时。
3.乙方清洁作业须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使用甲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进行清洁作业。
4.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在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双方签订验收记录方可有效。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甲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禁入”甲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7.保洁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乙方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乙方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8.对乙方竣工项目经甲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保洁作业相关的保洁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洁要求
1.转向架、轮对及附件、车钩装置煮洗除漆。要求须探伤部位见金属本色,目视无油垢、污渍。
2.铁路起重机车体、司机室、机械室保洁。要求目视无明显油垢、污渍。
3.铁路起重机吊臂内部清理,外部擦拭。要求目视无明显油垢、污渍。
4.转台、中心回转及支撑保洁,擦拭油污。要求目视无明显油垢、污渍。
5.钢丝绳卷筒座、吊臂座周围保洁。要求目视无明显油垢、污渍。
6.配重、支腿、吊钩及支撑架保洁。要求目视无明显油垢、污渍。
7.液压油箱保洁。要求目视无明显油垢、污渍。
8.平车转向架、轮对及附件、车钩装置煮洗除漆。要求须探伤部位见金属本色,目视无油垢、污渍。
9.平车车体内外、车门窗、卧具保洁,要求目视无明显油垢、污渍。
六、其他要求
1.地沟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车顶作业时必须穿戴栓牢安全绳。
2.工作场地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备保洁所需用的毛巾、拖布等材料。
4.乙方应在正式签订合同前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一并报甲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乙方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证
1.乙方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乙方在保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电气线路及部件。机车走行部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保洁不达标的竣工项目,乙方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合同约定单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机车走行部深度保洁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检修库内
二、作业范围
入成都检修库的内、电修程机车。
三、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机车保洁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保洁或清洁服务经营许可,应能提供机车保洁资质或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工艺目录、工装设备清单等)。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参选企业中标后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一并报段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作业及验收要求
1.机车保洁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
2.机车保洁作业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机车上台后拟定的作业方案而定,承揽厂家应服从段方生产进度安排。机车整车保洁作业时间不超过12小时,转向架保洁不超过8小时。
3.承揽厂家清洁作业须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使用段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进行清洁作业。
4.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在委修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双方签订验收记录方可有效。
5.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6.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7.保洁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8.对中选企业竣工项目经段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
9.中选企业应向段方提供保洁作业相关的保洁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段方可根据中选企业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洁要求
1.机车底部
(1)抱轴承油表油位清晰可见。
(2)制动缸、基础制动装置、蓄电池箱、砂箱、砂管、抱轴承、齿轮箱等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积灰。
(3)排障器红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积灰。
(4)燃油箱、牵引电机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油渍;燃油表油位清晰可见。
(5)转向架、牵引座、牵引杆、连杆、三角架、三角支撑杆、牵引叉头、拐臂等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6)管路、喷头、电机悬挂装置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7)钩尾框、托板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8)总风缸、变压器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9)轮对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2.机车两侧
(1)轮箍白漆见本色,无油垢、污渍。
(2)转向架灰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积灰。
(3)牵引座、牵引杆、拐臂等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4)砂箱、总风缸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5)轴箱、轴箱弹簧、轴箱拉杆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6)转向架、脂罐、管路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7)侧向摩擦减振器、油压减振器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3.机车两端头
(1)排障器红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积灰。
(2)车钩、车钩吊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3)吊杆吊座、托板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4)管路、塞门、软管油漆见本色,目视无明显油垢、无污渍。
六、其他要求
1.工作场地清洁卫生由保洁公司负责。
2.保洁公司自备保洁所需用的手巾、拖布等材料。
七、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中选企业在保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电气线路及部件。机车走行部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中选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保洁不达标的竣工项目,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九、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机车外部、司机室及走廊保洁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北整备场
二、作业范围
入成北整备场的配属内、电机车、线路检查车、段方临时要求的外段机车及重点机车。
三、作业时间
1.机车外皮保洁:
冬季(11月1日-3月1日):8:00-18:00
夏季(3月2日-10月31日):8:00-20:00
2.机车司机室及走廊保洁:
全天24小时作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机车保洁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保洁或清洁服务经营许可,应能提供机车保洁资质或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工艺目录、工装设备清单等)。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作业及验收要求
1.机车保洁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
2.单台机车保洁时间:6轴机车20-25分钟,8轴机车25-30分钟;只进行司机室、走廊保洁的机车10-15分钟。重点机车保洁时间可适当延长至30-60分钟。
3.承揽厂家保洁作业须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4.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在委修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双方签认验收记录方可有效。
5.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7.机车清洗、保洁后的垃圾由中选企业负责处置,不得随地乱倒。
8.中选企业应负责配置机车配件清洗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员工工作服、防护用品等物品,并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维护、维修、更换。
9.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10.保洁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11.对中选企业竣工项目经段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
12.中选企业应向段方提供保洁作业相关的保洁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段方可根据中选企业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洁要求
1.机车外部
①机车前脸外部清洁无污染各前窗玻璃干净明亮,头副灯明亮,车顶斜坡整洁;
②车体侧墙、百叶窗及司机室侧墙清洁明亮;
③机车排障器清洁无油垢、无污垢、无积灰;
④砂箱可见部分、轴箱、拉杆、各圆簧、油压减振器、轮喷、风缸、闸缸及构架上安全设施,制动传动装置清洁无油渍、无灰尘;
⑤各轮对、弛缓线、蓄电池箱、总风缸清洁无油渍、无污物和灰尘;
⑥走行部部件不得直接冲洗。
2.司机室及走廊保洁要求
①操纵台面干净整洁,无纸屑、杂物、油污、积水。
②地板、走廊、角落无纸屑、杂物、油污、积水。
③各墙面(除顶部外)无污渍、油污。
④热饭电炉柜、生活电器柜、衣帽柜、空调控制柜、手制动机手轮柜内无纸屑、杂物,清洁无积尘。
⑤空调装置出风口、回风口无纸屑。
⑥司机室内无砂袋、闸瓦、棉丝等随车工具备品,无砖头、石块等杂物。
六、其他要求
1.中选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中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段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机车保洁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段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企业负责,段方不承担责任。
2.中选企业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段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段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3.中选企业在段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段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段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中选企业员工。
4.中选企业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机车配件清洗工作。中选企业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中选企业向段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5.中选企业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段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段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机车保洁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中选企业员工应自觉接受段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段方要求或违反段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段方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更换。
6.为确保服务的质量标准,中选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对人体及物品无害(不得对油漆及金属有腐蚀性)的环保型清洗剂等或使用段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每季度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报告所使用清洗剂和清洗工具的型号和规格、厂家及使用数量等资料,并提供经属地环保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清洁剂检测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乙方需更换清洗剂品牌,应提前5个工作日重新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段方对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如段方发现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与约定的清洗剂不符,中选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段方可根据情节轻重对中选企业考核500-1000元。
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若中选企业作业导致段方原有的排污系数增加或出现新的污染排放物,段方有权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向中选企业核收相应的排污费。段方因中选企业的排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7.中选企业在段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中选企业入段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8.首台机车保洁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保洁标准及内容进行核定,对中选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后续甲方均按首台标准进行验收。
七、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中选企业在保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电气线路及部件。机车走行部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中选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保洁不达标的竣工项目,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九、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机车端面、司机室及走廊保洁
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
二、作业范围
入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的配属内、电机车、段方临时要求的外段机车及重点机车。
三、作业时间
1.机车端面保洁:
冬季(11月1日-3月1日):8:00-18:00
夏季(3月2日-10月31日):8:00-20:00
2.机车司机室及走廊保洁:
全天24小时作业
四、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机车保洁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保洁或清洁服务经营许可,应能提供机车保洁资质或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工艺目录、工装设备清单等)。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作业及验收要求
1.机车保洁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
2.单台机车端面保洁时间:10分钟;只进行司机室、走廊保洁的机车10-15分钟。
3.承揽厂家保洁作业须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4.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在委修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双方签认验收记录方可有效。
5.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7.机车清洗、保洁后的垃圾由中选企业负责处置,不得随地乱倒。
8.中选企业应负责配置机车配件清洗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员工工作服、防护用品等物品,并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维护、维修、更换。
9.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10.保洁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11.对中选企业竣工项目经段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
12.中选企业应向段方提供保洁作业相关的保洁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段方可根据中选企业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洁要求
1.机车端面
机车前脸外部清洁无污染各前窗玻璃干净明亮,头副灯明亮,车顶斜坡整洁;
2.司机室及走廊保洁要求
①操纵台面干净整洁,无纸屑、杂物、油污、积水。
②地板、走廊、角落无纸屑、杂物、油污、积水。
③各墙面(除顶部外)无污渍、油污。
④热饭电炉柜、生活电器柜、衣帽柜、空调控制柜、手制动机手轮柜内无纸屑、杂物,清洁无积尘。
⑤空调装置出风口、回风口无纸屑。
⑥司机室内无砂袋、闸瓦、棉丝等随车工具备品,无砖头、石块等杂物。
六、其他要求
1.中选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中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段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机车保洁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段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企业负责,段方不承担责任。
2.中选企业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段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段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3.中选企业在段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段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段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中选企业员工。
4.中选企业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机车配件清洗工作。中选企业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中选企业向段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5.中选企业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段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段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机车保洁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中选企业员工应自觉接受段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段方要求或违反段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段方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更换。
6.为确保服务的质量标准,中选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对人体及物品无害(不得对油漆及金属有腐蚀性)的环保型清洗剂等或使用段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每季度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报告所使用清洗剂和清洗工具的型号和规格、厂家及使用数量等资料,并提供经属地环保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清洁剂检测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乙方需更换清洗剂品牌,应提前5个工作日重新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段方对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如段方发现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与约定的清洗剂不符,中选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段方可根据情节轻重对中选企业考核500-1000元。
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若中选企业作业导致段方原有的排污系数增加或出现新的污染排放物,段方有权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向中选企业核收相应的排污费。段方因中选企业的排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7.中选企业在段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中选企业入段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8.首台机车端面保洁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保洁标准及内容进行核定,对中选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后续甲方均按首台标准进行验收。
七、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中选企业在保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电气线路及部件。机车走行部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中选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保洁不达标的竣工项目,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九、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成都北段本部整备场机车上砂及备砂要求
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北段本部整备场
二、作业范围
成都北段本部整备场机车上砂及备砂(含上砂区域散砂的定期清理回收)
三、作业时间
乙方须满足全天24小时4人同时作业
四、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
3.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4.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工作量预估
1.上砂作业:日均需上砂约7吨,雨季日均约10吨。
2.备砂作业:日均备用机砂补充约0.2吨。
注:根据2018、2019年数据统计每月上砂、备砂总量约215吨。
六、作业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生产任务情况,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对机车(及其他修程机车)上砂、备砂服务,保证机车出库前各砂箱均是满砂(特殊要求按要求执行)。备砂在机砂框内(或指定地方)摆放整齐,若因服务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2.上砂前应检查砂箱内无杂物,有杂物需清除。上砂后保证砂箱盖盖好并检查锁闭牢固、可靠。如有故障可通知整备场工长派人处理。
3.机车入库后需对车上备砂进行检查、归位,补齐规定数量的机砂。
4.乙方对整个上砂、备砂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劳动保护负责。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甲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如推车、扫把、撮箕等)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上砂、备砂使用的工具必须摆放在规定区域,不得乱放,废砂堆放在指定位置。
7.乙方在接到甲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禁入”甲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8.乙方须安排一名常驻现场的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管理对接。上砂、备砂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乙方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多次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乙方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七、其他要求
1.乙方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乙方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甲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作业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甲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甲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甲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3.乙方在甲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甲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乙方员工。
4.乙方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上砂、备砂工作。乙方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5.乙方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甲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甲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上砂、备砂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员工应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违反甲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作业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乙方入甲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八、质量保证
乙方进行上砂、备砂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任何设备,否则照价赔偿。
九、售后服务要求
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车机砂不足,应立即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考核。
十、其它
合同约定单价为包干价,包括辅助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机车上砂及备砂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
二、作业范围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上砂及备砂(含整备场待检区、出发区积砂的定期清理及整备区积砂回收)
三、作业时间
乙方须满足全天24小时1人同时作业
四、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
3.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4.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工作量预估
1.上砂作业:日均进车25台(本段),日均约1.75吨。
2.备砂作业:日均备用机砂补充约0.2吨。
六、作业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生产任务情况,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对机车(及其他修程机车)上砂、备砂服务,保证机车出库前各砂箱均是满砂(特殊要求按要求执行)。备砂在机砂框内(或指定地方)摆放整齐,若因服务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2.上砂前应检查砂箱内无杂物,有杂物需清除。上砂后保证砂箱盖盖好并检查锁闭牢固、可靠。如有故障可通知整备场工长派人处理。
3.机车入库后需对车上备砂进行检查、归位,补齐规定数量的机砂。
4.乙方对整个上砂、备砂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劳动保护负责。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甲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如推车、扫把、撮箕等)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上砂、备砂使用的工具必须摆放在规定区域,不得乱放,废砂堆放在指定位置。
7.乙方在接到甲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禁入”甲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8.乙方须安排一名常驻现场的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管理对接。上砂、备砂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乙方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多次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乙方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9.因特殊原因(上砂设备故障、集中到达等)机车未在上砂设备处上砂时,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在指定的上砂区域内进行人工上砂,同时乙方负责上砂时遗留的机砂清理。
七、其他要求
1.乙方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乙方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甲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作业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甲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甲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甲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3.乙方在甲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甲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乙方员工。
4.乙方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上砂、备砂工作。乙方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5.乙方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甲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甲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上砂、备砂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员工应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违反甲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作业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乙方入甲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八、质量保证
乙方进行上砂、备砂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任何设备,否则照价赔偿。
九、售后服务要求
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车机砂不足,应立即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考核。
十、其它
合同约定单价为包干价,包括辅助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成都北本部机砂分装、烤砂
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北整备场
二、作业内容
1.成都北整备场机砂分装,根据2018、2019年统计每月约370吨;
2.成都北整备场烤砂;
3.机砂搬运;(含整备场待检区、出发区积砂的定期清理及整备区积砂的及时清理)。
4.异地点袋装砂装卸作业
(1)成都北整备场袋装砂装车作业
(2)异地点袋装砂卸砂作业(按段方要求进行定置摆放)。
(3)作业地点及估计工作量:
①广汉、八里、客机所根据2018、2019年统计480吨/年;
②城厢、广元、江油、绵阳、龙潭寺根据2018、2019年统计60吨/年;
③和谐检修基地、南折返段整备场。根据近2个月的统计12吨/月。
三、作业时间
8:00-20:00(须保证机车用砂供应)
四、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
3.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4.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作业要求
1.中选单位根据段方生产任务情况,按段方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机砂烘干、分装等服务,保证机车用砂供应。若因服务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由中选单位承担相关责任。机砂分装要求:①机砂分装前应筛砂,不应含有可见的泥土、铁屑或有机杂质②将100Kg/袋的袋装或整车散装机砂分装为10Kg/袋,便于段方上砂作业(10Kg砂袋由段方提供);烤砂要求:烤砂后机砂含水量应小于0.5%,灼烧损失小于0.2%。
2.中选单位负责将机砂烘干、分装,负责将分装后的机砂运送至段方指定地点(成都北整备场内),整个烘干、分装、装卸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机砂质量、由中选单位负责。整备场摆砂必须在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过高(胸部以下)防止倾倒砸伤人。
3.中选单位负责段方成都北整备库内遗留机砂的回收工作。
4.中选单位负责机砂烘干、装包设备的日常保养。
5.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6.机砂分装后的垃圾由中选企业负责处置,不得随地乱倒。存砂棚只用于堆放分装好的机砂,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和电瓶车充电。
7.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8.机砂分装、烤砂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六、其他要求
1.中选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中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段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机车保洁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段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企业负责,段方不承担责任。
2.中选企业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段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段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3.中选企业在段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段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段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中选企业员工。
4.中选企业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机车机砂分装工作。中选企业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中选企业向段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5.中选企业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段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段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机砂分装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中选企业员工应自觉接受段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段方要求或违反段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段方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更换。
6.中选企业在段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中选企业入段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机砂分装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任何设备,否则照价赔偿。.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因中选企业原因造成段方机车机砂供应不足,应立即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考核。
九、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烤砂要求
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
二、作业内容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烤砂(含上砂区域散砂的定期清理回收)
三、作业时间
8:00-20:00(须保证机车用砂供应)
四、工作量预估
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机砂烤砂工作:月均烤砂100吨。
五、作业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生产任务情况,按甲方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机砂烘干、输砂服务,保证机车用砂供应。若因服务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烤砂要求:烤砂后机砂含水量应小于0.5%,灼烧损失小于0.2%。
2.乙方负责将机砂烘干,并负责将烤好的机砂输送至存砂塔内,整个烘干、输砂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机砂质量、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甲方成都北机务折返段整备场烤砂房及周边的卫生清扫保洁、上砂处遗留机砂的回收工作。
4.乙方负责机砂烘干、输砂设备的日常保养。在没有修建风雨棚前,负责用篷布将存砂遮盖好,防止淋雨。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甲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如推车等)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机砂包装拆卸后及烤砂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置,不得随地乱倒。
7.乙方在接到甲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禁入”甲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8. 乙方须安排一名常驻现场的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管理对接。机砂烤砂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乙方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多次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乙方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六、其他要求
1.乙方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乙方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甲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作业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甲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甲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甲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3.乙方在甲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甲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乙方员工。
4.乙方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烤砂工作。乙方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5.乙方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甲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甲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烤砂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员工应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违反甲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作业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乙方入甲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7.具体开始作业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质量保证
乙方烤砂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任何设备,否则照价赔偿。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砂供应不足,应立即重新安排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考核。
九、其它
合同约定价格为包干价,包括辅助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附件3:
报价单
单位名称:单位代表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费单位 | 报价(单位: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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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若行数不够请在后面依次添加,如换页需要在新一页上签字
附件4:
成都机务段比选会场纪律
为严肃比选秩序,规范比选行为,切实保障比选活动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特针对相关参选企业制定本纪律。
一、参选企业应按时参加比选会议,并按要求签到。迟到或缺席者,该参选企业的参选资格作废。
二、参选企业须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及比选资料。参选企业投标资料必须经比选委员会和参选企业共同确认密封状态。比选资料由成都机务段指定专人保管,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将参选企业投标资料及会议资料带出会场。
三、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保持现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觉维护场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四、参选企业自觉关闭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得在比选会场内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传递信号。
五、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六、比选过程中,不准围标、串标、买标,参选企业间不得进行恶意磋商。若发现围标、串标、买标行为或恶意磋商行为,取消其本次参选资格。
七、在比选过程中,参选企业须认真听取比选委员会成员对相关比选事项的讲解,不得喧哗。有疑问可举手示意。
八、参选企业不得私下与比选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向比选委员会施加影响和打探比选情况,参选企业接到退场通知后,必须立即退场,一律在指定位置耐心等候,不得在比选会场附近逗留,在比选结果未出来之前,不得远离或中途退场,否则有权将其比选资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集中宣布比选结果时,凡未到场的参选企业,其投标文件按弃权处理。
九、参选企业对比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或发现比选过程中有违规的行为的,可现场提出质疑或投诉;如对比选委员会的解释或处理方式有质疑、投诉,可在比选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成都机务段段纪委提出书面或电话质疑、投诉或举报,但不得在比选会场吵闹、滋事。
十、对干扰现场秩序且不停劝阻的人员,比选委员会将劝其退场;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人要予以赔偿。
十一、参选企业在比选期间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该参选企业被取消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严重违规者,将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相关管理办法对该参选企业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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