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服务区加油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服务区加油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服务区加油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服务区加油设施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6〕34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京哈高速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服务区加油设施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函〔2018〕552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银行贷款和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4.22:68.42:7.3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扶余县境内。
2.2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即CLJY01标段,详情如下:本项目设置3处服务区,即米沙子服务区、德惠服务区和陶赖昭服务区。本次包括米沙子服务区东、西侧加油站,德惠服务区东、西侧加油站和陶赖昭服务区东、西侧加油站,共计6处加油站。设置50m3埋地卧式储油罐30台(12台汽油、18台柴油),总容积为1500m3;设置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4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12台;新建加油岛36座。
2.3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以及因施工需要而必须进行的拆除、剔凿工程,还包括后续施工所涉及的地上、地下拆除,垃圾外运,回填等。加油站站房及罩棚工程已含在房建工程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4 计划工期:2019年12月30日~2020年6月30日,183日历天。
2.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须配合发包人及经营单位主动办理工程实施所需的公安消防、环保、安监、商务、气象、住建、自然资源、质量监督、电力、供水、输油、输气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报告编制、完善设计及各项审批手续,由此发生的协调、联络等工作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包括报告编制、完善设计等手续办理费用)。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加油站经营配套设施工程(应为国内新建工程,加油站改造工程、升级工程、国外工程不作为评审企业业绩)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的加油站经营配套设施工程业绩,应附政府网站中已载明的投标人的已建主包业绩网页截图〔需提供截图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需要)〕,截图中必须能显示出项目名称、投标人所承建工程信息,其余必要信息如已建主包情况、工程详细内容、竣(交)工时间、合同额等信息,如截图中不能明确查找出,则还应附由合同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查找不到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如只提供了网页截图且截图中的信息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要求的工程信息或是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能打开导致无法核实,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如网页截图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投标人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招标人不接受政府网站中公开发布的业绩信息与投标人实际业绩不相符的投诉质疑。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第506号)中被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8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下同)4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8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5.5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13:00,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6.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等)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长沙路1555号 |
邮政编码:130033 | 邮政编码:130033 |
联 系 人:曲肖龙 | 联 系 人:冯坤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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