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棣县公安局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公示

关于无棣县公安局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公示

无棣县公安局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加快推进全县市执法音视频管理平台部署,实现与市公安厅统一储存,确保系统平台运行的稳定性,无棣县公安局现购置执法音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预算金额为46.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执法记录仪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站(20口:标准柜式)12台

2)视频存储管理服务器 1台

3)分局集中存储(96T)1套

详细配置参数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1)执法记录仪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站(20口:标准柜式)具备接入公安网的安全机制,防“一机两用”,防泄密,进程控制。

2)视频存储管理服务器与滨州市局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3)分局集中存储(96T)提供和滨州市局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的业务接口。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在采购人要求的限期内完成供货。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认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本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济南积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组织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会。专家一致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该项目采购。

专家论证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5天(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19年12 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2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无棣县公安局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传真)****-*******

地址:创安路与海丰十六路交叉路口东北100米

2.采购代理机构:无棣县新佳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肖伟 电话(传真)182*****678

地址:无棣县温州步行街320号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1、公安局11-26定稿.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音视频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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