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锦州市凌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锦州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锦州市凌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ZZC
********7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锦州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锦州市凌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造价咨询服 | 查看 |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造价咨询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1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费率:0.3%。(注:1、含满足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切费用;2、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其他造价咨询服务;3、计费基数为政府相关部门审后招标控制价;4、工程预算在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中,发现中标单位工程造价服务中存在有严重偏差(分项工程量偏差±5%和总金额偏差±20%以上),扣罚50%咨询费用,并退回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损失。)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7.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7.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7日8时起至2019年12月3日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2月9日北京时间9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8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华信大厦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街13-34号
项目联系人:毕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
********63@qq.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11-26
附件: gg.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