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莫村原梁敬辉租地项目招标公告(网上竞投)
长莫村原梁敬辉租地项目招标公告(网上竞投)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受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长莫 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19年12月11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长莫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的 长莫村原梁敬辉租地项目进行网上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交易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个人和单位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土地,18141平方米。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 长莫村东侧,9队大河以南,村舞台以北 。
(三)资产使用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使用;不能带走土地资源,到期必须恢复土地原貌。
(四)租赁/承包期限:20年,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39年12月19日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五)交易底价:42元/平方米/年。
(六)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5% 。
(七)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3日交付当期租金;。
(八)交易保证金为¥*******元,以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形式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缴纳;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进行注册及报名,保证金账号: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后,经镇街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一个保证金账号对应一个竞投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凤凰大道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交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交款的情况,委托交款人与被委托交款人双方需在开标前到交易站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予以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九)合同履行保证金为¥800000元,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投标人竞投中标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多出部分退回缴纳账户)。
(十)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 5 ‰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30 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 1 天完成场地清理。
(十一)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 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长莫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适用。不能带走土地资源,到期必须恢复原貌 ;
2.若遇原租户全部(或部分)资产未如期退场而导致发包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资产如期交付给新中标人使用的情况时,不视作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双方违约,按以下办法处理:(1)经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先交付能交付使用的部分资产开始收租,其余部分待能交付使用时再开始收租的,双方可签订合同;(2)协商不一致的,可延迟至全部资产能交付新中标人使用日再签合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中标后? 天仍未能签合同的,新中标人有权提议中止交易,不视作双方违约,发包方退回交易保证金给新中标人。发包方有权根据原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原租户因逾期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
3. 具体约定,请参看村提供的《 长莫村土地承包合同》(附件1:《长莫村土地承包合同》);。
三、报名及咨询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网上竞价方式,竞价阶梯为1.2元/平方米/年,按照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人可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进行注册及报名或到南沙区中国银行进行在线报名或咨询(节假日除外或与银行对外办公时间一致)。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等)。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报名和查看保证金账号”。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交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交款的情况,委托交款人与被委托交款人双方需在开标前到交易站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网上竞价交易结束后, 中标人(单位)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本《招标公告》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报名条件)由发包方进行审核,并且发包方于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 《报名资格确认证明》上交给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经发包方审核,若第一中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由第一中标人中标;若第一中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则取消其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此次项目终止。是否重新组织交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依各自账号自行登录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然后点选“在线竞价”进行网上在线竞投。
(二) 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交易账号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竞投操作。
(三) 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掌握好时间,竞投结束时间一到,系统马上终止竞投,过时不候。
(四)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将以在交易站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五)在线竞价操作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竞价”学习小视频或可依各自账号密码登录后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中点选“模拟竞投”进行模拟竞投操作。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特别声明
(一)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二)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三)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
(四)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将以在交易站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由本站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8.投标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七)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通过本站连续开展二次公开招标,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本站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进行协商交易,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本站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九)有关出租方或承包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包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包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长莫 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麦小姐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三楼
联系人: 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9年11月22日
长莫村耕地承包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19年 月 日
签订地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发包方: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长莫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 农用 地承包行为,维护 农用 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承包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投得 长莫村 所有的土名为 长莫村原梁敬辉租地 的地块,该地块坐落在 长莫村东侧,9队大河以南,村舞台以北 ,四至为: 东至原王炳南耕地,南至长莫村舞台,西至长莫村敏学路,北至9队大河,面积为18159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
2、乙方对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包。
3、承包期内,乙方仅用于 普通 生产经营活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地块,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承包期限
1、该地块承包期限为 20年。从 2019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39 年11 月 19日终止。
2、本合同签订即视为甲方已按现状将该地块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 承包款及支付
1、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800000 元 (大写: 捌拾万元正 )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原收据继续生效。在承包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甲方待乙方付清承包款项及各项杂费并完好移交该地块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退包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土地使用权;如甲方中途违反约定收回该地块使用权,双倍退还保证金,不再另行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2、承包款标准
租金方式采用第 1 种方式计算:
(1)多期有递增方式
租金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 年 ,租赁面积为18141 平方米。乙方 应交纳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不含税、费。
租金自第 4 期起开始递增,每 3 个支付周期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 5% 。
(2)多期无递增方式
租金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 年 ,租赁面积为 亩。乙方 每年 应缴纳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不含税、费。
(3)一次性付清方式
租金单价为:人民币 元∕亩,租赁面积为 亩,租赁年限 年。乙方一次性应缴纳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不含税、费。
3、承包款支付方式
承包款支付方式采用第 1 种方式:
(1)分期付款方式
承包款分 20期支付,每 一年度为一期,每期支付承包款的 ,乙方于每期开始 3 天前支付当期全部承包款。
(2)一次性付清方式
承包款按 收取,合同签订 天内支付。
4、在承包期内,承包款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凡拖欠承包款者,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 5 ‰计算滞纳金,如乙方逾期 20 天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种植(养殖)物、附着物等物资财产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承包款;
3.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地的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
2.乙方可在承包地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所搭建的建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进行构建,并且符合相应的消防条件;搭建简易棚舍设施的,要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报镇相关部门审批统一规划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原貌;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在 1 天内按所承包的土地不劣于原状一并归还甲方,并且清除一切地上附着物,和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未及时清除则甲方有权直接清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未处理的地上附着物约定为:甲方所有。
3.乙方仅享有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乙方不得以该地块的所有权抵偿债务或设定担保。
4.甲方对发包的农用地拥有所有权,乙方只有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出租、转包、买卖(转让)、闲置、荒芜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不得作其他经营性用途。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给予减免承包款和不作经济补偿。若国家下拨补贴的,补贴费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税费规费缴交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且应依法缴纳税费规费,而不论该种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六条 转包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包该地块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及第三方需与甲方签订转包合同,并缴纳2000元/次转让手续费,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征用
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征用该农用地,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合同自动终止。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意向续包
承包年限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并有权将该地块重新进行竞投交易。乙方如意向续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意向续包申请书,并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本书面补充协议,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书面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三)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承包该地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包、转租、转借承包该地块的;
2、损坏承包该地块,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该地块用途;
(四)合同期内,如因国家、集体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五)在承包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纠纷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乙方自愿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承包标的物:
1、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2、拖欠租金 20 天以上(含本数);
3、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付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站一份。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本合同条款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如有抵触,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甲方法定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长莫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盖章)
甲方法定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长莫大道9号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13
甲方联系电话: 136*****170
签订日期:
乙方法定名称: (盖章)
乙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
代理人: (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